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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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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摸摸头(1)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张得开嘴时,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

        …………

        每一年的大年初一,我都会收到一条同样的短信。

        在成堆的新年快乐恭喜发财的短信中,有杂草敏短短的四字短信:哥,好好的。

        很多个大年初一,我收到那条四字短信后,都想回复一条长长的短信……可最终都只回复四个字了事:乖,摸摸头。

        你身边是否有这么几个人?

        不是路人,不是亲人,也不是恋人、情人、爱人。

        是友人,却又不仅仅是友人,更像是家人。

        ——这一世自己为自己选择的家人。

        (一)

        我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再整洁的房间不出三天一定乱成麻辣香锅。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就是乱,所有的东西都不在原来的位置:手表冷藏在冰箱里,遥控器能跑到马桶旁边去,衣服堆成几条战壕,沙发上积满了外套,扒上半天才能坐人。

        我自己不能收拾,越收拾越乱,往往收拾到一半就烦了,恨不得拿个铲子一股脑儿铲到窗外去。

        最烦的就是出门之前找东西,东翻西翻、越忙越乱,一不小心撞翻了箱子,成摞的稿纸雪崩一地,碳素墨水瓶吧唧一声扣在木地板上,墨水跋山涉水朝墙角那堆白衬衫蜿蜒而去……

        我提着裤子站在一片狼藉中,捡起一根烟来,却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

        委屈死我了……这种老单身汉的小委屈几乎可以和小姑娘们的大姨妈痛相提并论。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特别地怀念杂草敏,想得鼻子直发酸。

        杂草敏是我妹妹,异父异母的亲妹妹,短发,资深平胸少女,眉清目秀的,很帅气—外表上看起来性取向严重不明朗的那种帅。

        她有一个神奇的本领,不论多乱的房间,半个小时之内准能饬得像样板间,所有的物件都尘归尘土归土金表归当铺,连袜子都叠成一个个小方包,白的一队,黑的一队,整整齐齐地趴在抽屉里码成军团。

        十年前,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在同一个电视台上班,她喊我哥,我算她半个师傅,她定期义务来帮我做家务,一边干活儿一边骂我。

        她有我家的备用钥匙,很多个星期天的早晨我是被她骂醒的,她一边用雨伞尖戳我后脊梁,一边骂:把穿过的衣服挂起来会累死你吗?!回回都堆成一座山,西服都皱成粑粑了好不好!

        过一会儿又跳回来吼:小伙子,你缺心眼儿吗?你少根筋吗?你丢垃圾的时候是不是把垃圾桶一起丢了?!

        小伙子?小伙子是你叫的?我把拖鞋冲她丢过去,她回赠我一鸡毛掸子。

        我把她当小孩儿,她嘴上喊我哥,心里估计一直当我是个老小孩儿。

        杂草敏是一只南方姑娘,个子小小的,干活儿时手脚麻利身手不凡,戴着大口罩踩着小拖鞋嗖嗖地跑来跑去,像宫崎骏动画片里的千寻一样。

        那时候《千与千寻》还没上市,市面上大热的是《流星花园》,大s扮演的杉菜感动了整整一代80后无知少女,杉菜在剧中说:杉菜是一种杂草,是生命力顽强的杂草。

        杂草敏看到后颇为感动,跑来和我商量:哥,人家叫杉菜,我起个名字叫荠菜怎么样?荠菜也算是杂草的一种。

        我说:不好不好,这个名字听起来像馄饨馅儿一样,一点儿都不洋气,不如叫马齿苋,消炎利尿还能治糖尿病。

        她认真考虑了一下,后来改了qq签名,自称“杂草敏”,一叫就是十年。

        (二)

        第一次见到杂草敏时,她还不到20岁。

        那时候我主持一档叫《阳光快车道》的节目,里面有个板块叫“阳光女孩”,她是其中某一期的嘉宾。

        她那时候中师毕业,在南方一个省委幼儿园当老师,本来应该按部就班混上十几年,混成个省委后勤机关部门小领导什么的,怪就怪我的一句话,断送了她的大好前程。

        我那时候年轻,嘴欠,台上采访她时不按台本出牌,我说:

        职业是职业,事业是事业,没必要把职业升迁和事业成就混为一谈,也没必要把一份工作当唯一的轴心,别把工作和生活硬搞成对立面,兼顾温饱没有错,可一辈子被一份工作拴死,那也太无趣了,吧啦吧啦吧啦……

        我随口胡咧咧,她却醍醐灌顶,风驰电掣般地回去料理了后事,拎着一个超大号旅行箱跑回山东。

        她说她梦想的事业并非在幼儿园里从妙龄少女熬成绝经大妈,而是要当一名电视主播。

        她说:万分感谢你一语点醒梦中人哈,你帮人帮到底吧。

        我说:我x,你是不是以为当个主持人就像在庄稼地里拔个萝卜那么简单,赶紧给我回幼儿园看孩子去。

        她说:回不去了,已经辞职了。

        见过孩子气的,没见过这么孩子气的,我信因果报应,自己造的嘴孽当然要自己扛,于是喊来了几个同行朋友手把手地教了一个星期,然后安排她参加台里的招聘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反正咱仁至义尽了就行,她自己考不考得上看自己的造化。

        ……没想到居然考上了,名次还挺靠前。

        杂草敏一开始是在少儿组实习,窝在机房里剪片子,后来当少儿节目的主持人,尖着嗓子哄孩子玩。她本身就是个孩子,又是幼师出身,嗲声嗲气的,哄起孩子来很有耐心。

        她毕竟是新人,有时候主持节目老ng,连续七八条都过不了,导演不耐烦,告状告到我这里来,于是我老骂她。

        一骂她,她就嬉皮笑脸地眯着眼,用方言说:哥,不是有你罩着我吗?

        罩什么罩!哥什么哥!

        她南方姑娘,“哥”被她喊成“锅”,听得人火大。

        我沉着脸压低声音说:你别他妈跟我撒娇,连a罩杯都不到的人是没资格撒娇的,你再这么ng下去,哪儿来的给我滚回哪儿去。

        她咬牙切齿地大声发誓:哥,你别对我失望,我一定努力工作,努力发育。

        一屋子的同事盯着我俩看,跟看耍猴儿似的……

        我左手卡着她的脖梗子,右手捂住她的嘴,把她从我办公室里推了出去。

        后来,她上进了不少,经常拿着新录的节目带子跑来让我指点,还事事儿地捧着个小本子做记录。我那时候实在是太年轻,好为人师,很享受有人来虚心求教的感觉,难免挥斥方遒唾沫星子乱飞,有时候聊得刹不住车,生活、感情、理想各个层面都长篇大论,着实过了一把人生导师的瘾。

        她也傻,说什么她都听着,还硬要把我当男闺密,什么鸡毛蒜皮的猫事狗事都来问我拿意见。我大好男儿哪里听得了那么多婆婆妈妈,有时候听着听着听烦了,直接卡着她的脖梗子把她推到门外去。不过,时间久了,关系毕竟是密切了许多,她再“锅”“锅”地喊我的时候,好像也没有那么烦人了。

        电视台是人精扎堆的地方,她傻乎乎的,太容易受欺负,有时也难免为她出出头。

        有一回,她像个小孩儿一样躲在我背后露出半个脑袋,伸出一根指头指着别人说:就是他,他欺负我。

        我一边黑着脸骂人一边心里觉得好笑,想起小时候,表弟经常拖着鼻涕和我说同样的话:就是他,他欺负我,哥哥你快帮我揍他。

        那时候,杂草敏工资少,她自己也不客气,一没钱了就跑到我的办公室里来,让我带她吃肉去,我看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背井离乡来跳火坑,难免生出点儿恻隐之心,于是每逢撸串儿、啃羊蝎子的时候都会带上她。

        她也不客气,扎啤咕嘟咕嘟地往下灌,烤大腰子一吃就是三个起,吃得我直犯怵。有一回我实在忍不住了,语重心长地跟她说:妮子,大腰子这个东西吧,你吃再多也木有用啊,有劲儿你使不上哇……

        她愣了一下,没听懂,然后傻头傻脑地龇着牙冲我乐。

        我那时候短暂追过一个蛮漂亮的森林系女生,有时候带着她们俩一起撸串儿,那个女生碰翻了辣酱瓶子,我掏出手绢来一根一根帮她擦手指头,那姑娘赏我一个大kiss。她爱抹口红,印在我腮帮子上清清楚楚一抹红。

        这可把杂草敏羡慕坏了,嚷着也要找人谈恋爱印唇印,嚷了半年也没动静。

        我把我认识的条件不错的男生介绍给她,个个都喜欢她,她个个都不喜欢。

        有一回,她来帮我收拾家务的时候,我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男生,她歪着头不说话,一边叠衣服一边不耐烦说:不要你管。

        我说:哎哟,好心当成驴肝肺啊,这是。

        我伸手去拍她脑袋,往左边拍,她的头就顺势歪向左边,往右边拍就歪向右边。

        (三)

        那些年,我在拉萨开酒吧,每回一录完节目就从济南往西藏跑。

        我有我的规矩,只要是回拉萨,那就只带单程的路费,从济南飞到成都或丽江,然后或徒步或搭车,一路卖唱或卖画往前走,苦是苦了点儿,但蛮有意思的,反正在这个世界挣来的银子,少爷懒得拿到那个世界去花,少点儿就少点儿。

        出行的时间短则半个月,长则三个月,有时候出行的线路太漫长,就把杂草敏喊过来,把家里的钥匙、现金、嘤航卡什么的托管给她。

        山东的孩子大多有个习惯,参加工作以后不论挣钱多少,每个月都会定期给父母打点儿钱表表孝心,她知道我所有的嘤航卡密码,除了汇钱,她还负责帮我交水电物业费,还帮我充话费。

        一并交接给她的,还有我的狗儿子大白菜。

        她自称白菜的姑姑,白菜超级爱跟她,跟着我只有狗粮,跟着姑姑有肉吃有珍珠奶茶喝,还能定期洗澡。

        白菜是苏格兰牧羊犬,小男生狗,双鱼座,性格至贱无敌,天天觍着脸跟她挤在一张床上,搂着睡觉觉,天天屌丝的逆袭。

        第一次和杂草敏做交接的时候,惹出了好大的麻烦,那是我第一次把她惹哭。

        我约她在经七路玉泉森信门前的机场大巴站见面,一样一样地托付家产。

        那回我是要去爬安多藏区的一座雪山,冰镐、冰爪、快挂八字扣丁零当啷挂了一背包。

        杂草敏一边心不在焉地盘点着,一边不停地瞅我的背包。

        她忽然问:哥,你不带钱不带卡,饿了怎么买东西吃?

        我说:卖唱能挣盘缠,别担心,饿不着。

        她的嘴一下子噘起来了,那个时候她对自助旅行完全没概念,把雪山攀登、徒步穿越什么的想象成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以为我要天天啃草根、煮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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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摸摸头(2)
          她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雪山上会不会冻死人?你穿秋裤了没?

          呵!秋裤?

          我着急上车,心不在焉地说:穿了也没用,一般都是雪崩直接把人给埋了,或者从冰壁上直接大头朝下栽下来干净利索地摔成饼饼……

          说着说着我发现她的表情不对了。

          她忽然用手背捂住眼,嘴瘪了一下,猛地抽了一口气,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眼泪哗哗地从指头缝里往外淌。

          我惊着了,我说:我x!杂草敏你哭什么?

          她齉着鼻子说:哥,你别死。

          我又好气又好笑,逗她说:我要是死了,你替我给白菜养老送终。

          她哭得直咳嗽,一边咳嗽一边吼:我不!

          我哄她,伸手去敲她头。越敲她哭得越厉害,还气得跺脚,搞得和生离死别似的。

          她那个时候已经是20岁的大姑娘了,可哭起来完全是个孩子。

          后来生离死别的次数多了,她慢慢地习以为常,哭倒是不哭了,但添了另外一个熊毛病——经常冲着我坐的大巴车摇手道别,笑着冲我喊:哥,别死啊,要活着回来哈。

          司机和乘客都抿着嘴笑,我缩着脖子,使劲把自己往大巴车座椅缝里塞。

          他奶奶的,搞得好像我是个横店抗日志士,要拎着菜刀去暗杀关东军司令似的。

          (四)

          唉,哪个男人年轻时没莽撞过?那时候几乎没什么惜命的意识,什么山都敢爬,什么路都敢蹚。夜路走多了难免撞鬼,后来到底还是出了几次事,断过两回肋骨残过几根手指,但好歹命贱,藏地的赞神和念神懒得收我。

          左手拇指残在滇藏线上。

          当时遇到山上滚石头,疾跑找掩体时一脚踩空,骨碌碌滚下山崖,幸亏小鸡鸡卡在石头缝里,才没滚进金沙江。

          浑身摔得瘀青,但人无大碍,就是左手被石头豁开几寸长的口子,手筋被豁断了。

          我打着绷带回济南,下了飞机直接跑去千佛山医院挂号。

          大夫是我的观众,格外照顾我,他仔细检查了半天后,问我:大冰,你平时开车吗?

          我说:您几个意思?

          他很悲悯地看着我说:有车的话就卖了吧,你以后都开不成车了。

          他唰唰唰地写病历,歪着头说:快下班了,你给家里人打个电话,来办一下住院手续,明天会诊,最迟后天开刀。

          自己作出来的业自己扛,怎么能让爹妈跟着操心,我犹豫了一会儿,拨了杂草敏的电话。

          这孩子抱着一床棉被,穿着睡衣、趿着拖鞋冲到医院,一见面就骂人,当着医生的面杵我脑袋,又抱着棉被跑前跑后地办各种手续。

          我讪讪地问:恩公,医院又不是没被子,你抱床棉被来干吗?

          她懒得搭理我,一眼接一眼地白我。

          到了住院部的骨科病房后,她把我摁在床上,强硬无比地下命令:你!给我好好睡觉休息!

          医院的被子本来就不薄,她却非要把那床大棉被硬加在上面,然后各种掖被角。

          掖完被角,双手抱肩,一屁股坐在床边,各种运气。

          隔壁床的病人都吓得不敢讲话。

          我自知理亏,被裹成了个大蚕蛹,热出一身白毛汗来也不敢乱动。

          她就这么干坐了半个晚上,半夜的时候歪在我脚边轻轻打起了呼噜。

          她在睡梦中小声嘟囔:哥,别死……

          我坐起来,偷偷叼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她。

          清凉的来苏水味道里,这个小朋友在我脚边打着呼噜,毛茸茸的睡衣,白色的扣子,小草的图案,一株一株的小草。

          会诊的时候,她又狠狠地哭了一鼻子。

          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有两套:

          a方案是在拇指和手腕上各切开一个口子,把已经缩到上臂的手筋和拇指上残留的筋扽到一起,在体内用进口物料缝合固定。

          b方案是把筋扽到一起后,用金属丝穿过手指,在体外固定,据说还要上个螺丝。

          治疗效果相同,b方案遭罪点儿,但比a方案省差不多一半的钱。

          我想了想,说,那就b方案好了。

          没办法,钱不够。

          那一年有个兄弟借钱应急,我平常没什么大的开销,江湖救急本是应当,就把流动资金全借给了他。现在连工资卡的余额算在内,账户上只剩两三万块钱,刚好够b方案的开支。b方案就b方案,老爷们家家的皮糙肉厚,遭点儿小罪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夫说:确定b方案是吧?

          我说:嗯哪。

          杂草敏忽然插话道:a!

          借钱的事她不是不清楚,嘤航卡什么的都在她那里保管,她不会不知道账户余额。

          我说:b!

          她大声说:a!

          我说:一边去,你别闹。

          她立马急了,眼泪汪汪地冲我喊:你才别闹!治病的钱能省吗?!

          她一哭就爱拿手背捂眼睛,当着一屋子医生护士的面,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觉得太尴尬了,摔门要走。

          医生拦住我打圆场:好了好了,你妹妹这是心疼你呢……

          当着一屋子外人的面,我又脸红又尴尬,想去劝她别哭,又抹不下脸来,又气她又气自己,到底还是摔门走了。

          一整个下午,杂草敏都没露面。

          到了晚上,我饿得要命,跑到护士值班房蹭漂亮小护士的桃酥吃,正吃得高兴呢,杂草敏端着保温盒回来了。

          她眼睛是肿的,脸貌似也哭胖了。

          她把保温盒的盖子掀开,怯生生地擎到我面前说:哥哥,你别生气了,我给你下了面条。

          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冒着热气,西红柿切得碎碎的,蛋花也碎碎的。

          我蹲在走廊里,稀里呼噜吃面条,真的好吃,又香又烫,烫得我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

          从那一天起,只要吃面,我只吃西红柿鸡蛋面。

          再没有吃到过那么好吃的西红柿鸡蛋面。

          我吃完了面,认真地舔碗,杂草敏蹲在我旁边,小小声说:哥,我以后不凶你了,你也别凶我了,好不好?

          我说:嗯嗯嗯,谁再凶你谁是狗。

          我腾出一只手来,敲敲她的头,然后使劲把她的短头发揉乱。

          她乖乖地伸着脑袋让我揉,眯着眼笑。

          她小小声说:我看那个小护士蛮漂亮的。

          我小声说:是呢是呢。

          她小声说:那我帮你去要她的电话号码好不好?

          我说:这个这个……

          小护士从门里伸出脑袋来,也小小声地说:他刚才就要走了,连我qq号都要了……还他妈吃了我半斤桃酥。

          最后到底还是执行了a方案。

          她知道我死要面子,不肯去讨债,也不肯找朋友借,更不愿向家里开口。

          缺的钱她帮我垫了,她工作没几年,没什么钱,那个季度她没买新衣服。

          手术后,感染化脓加上术后粘连,足足住了几个月的医院。

          杂草敏那时候天天来陪床,工作再忙也跑过来送饭,缺勤加旷工,奖金基本给扣没了,但我一天三顿的饭从来没耽误过。

          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得当回大爷,人家住院都住瘦,我是噌噌地长肉,脸迅速圆了。

          整个病房的人都爱她,我骗他们说这是我亲妹妹,有个小腿骨折的小老太太硬要认她当儿媳妇,很认真地跟我数道他们家有多少处房子、多少个铺面。

          杂草敏和那帮小护士玩成了姐妹淘,你送我个口红我回赠个粉饼,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聊电视剧。

          人家爱屋及乌,有两个小护士经常在饭点噔噔噔地跑过来,摸摸我脑袋,然后往我嘴里硬塞一个油焖大鸡腿。

          她们跟着她一起喊我“哥”,但老摸我脑袋把我当小孩儿,搞得我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要电话号码。

          生病也不能耽误工作,台里催我回去录节目,整条胳膊打着石膏上台主持终归不妥,杂草敏给我搞来一条彩色布套子,套在石膏上时尚得一塌糊涂,像花臂文身一样漂亮。

          录节目的间隙,她神经兮兮地擎着透明胶跑过来往布套子上摁。

          我说你干吗?

          她龇着牙笑,说:上面沾的全是白菜的狗毛,镜头一推特写特明显,我给你粘粘哈……

          我揪着她耳朵让她老实交代这条布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干活。

          …………

          我他妈胳膊上套着杂草敏的彩色长筒袜主持了一个季度的节目你信不信?

          (五)

          整整半年才最终痊愈。

          拆石膏的时候是腊月。那年的农历新年和藏历新年正好重叠,我归心似箭,第一时间买票回拉萨。

          杂草敏帮我收拾行囊,她偷偷把一条新秋裤塞进包里,我没和她拗,假装没看见。

          依旧是她牵着白菜送我,依旧是将家产托付给她,依旧是在机场大巴站分别。

          我隔着车窗冲她招手,很紧张地看着她,怕她再喊什么“哥,别死啊,要活着回来哈”。

          她没喊。

          西风吹乱了她的刘海儿。

          她蹲下身来,抱着白菜的脑袋一起歪着头看着我。

          那年开始流行举起两根手指比在脸旁,她伸手在脸旁,笑着冲我比了一个“v”。

          要多二有多二……

          那年的大年初一,杂草敏给我发来一条短信:

          哥,好好的。

          我坐在藏北高原的星光下,捏着手机看了半天。

          而后每一年的大年初一,我都会收到一条同样的短信。

          在成堆的新年快乐恭喜发财的短信中,有杂草敏短短的四字短信:哥,好好的。

          四个字的短信,我存进手机卡里,每年一条,存了很多年。

          …………

          后来,杂草敏离开了济南,蒲公英一样漂去了北京又漂回了南方。再后来,她漂到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在当地的华语电台当过主持人。热恋又失恋,订婚又解除婚约,开始自己创业,做文化交流也做话剧,天南地北、兜兜转转、辛苦打拼。

          不论身处何方,每年一条的短信,她从未间断。

          很多个大年初一,我收到那条四字短信后,都想回复一条长长的短信……可最终都只回复四个字了事:

          乖,摸摸头。

          敏敏,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喊我哥,喊了十一年。

          可一直以来我都明白,那些年不是我在罩着你,而是你在心疼我。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张得开嘴时,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

          我好像从未对你说过“谢谢”,原谅我的死要面子吧,那时候我也还是个孩子……其实我现在依旧是个孩子,或许一辈子都会是个颠三倒四不着调不靠谱儿的孩子。

          喂喂喂喂喂,谢谢你……

          我路过了许多的城市和村庄,吃过许多漂亮女孩子煮的面,每一个姑娘都比你胸大、比你腿长,可没有一个能煮出你那样的面来,又烫又香的西红柿鸡蛋面,烫得人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

          真想再吃一次哦。

          今宵除夕,再过几个小时就能收到你的新年短信了,此时我在云南丽江,有酒有琴有满屋子的江湖老友。你呢?杂草一样的你,现在摇曳在何方?

          好好的哦。

          乖,摸摸头。

          大冰

          除夕夜于丽江

          游牧民谣·大军《孤单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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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1)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一)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

            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宵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

            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

            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1。[1方言,什么都不在乎的意思。]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恢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

            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

            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

            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

            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

            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兵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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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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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2)
              当日,他们为了应对越军的6月反击,深入敌后侦察火力配备、弹药基数、换防兵力。刚刚完成侦察任务,返程行至麻栗坡,离国境线只有48公里处时,忽然遭遇重火力伏击,被包了饺子。

              敌方看来蓄谋已久,把他们围在了坝子底,围起的口袋只留北面一隅,那是无法去突围的敌方阵地。

              包围圈越缩越小,平射机枪和火焰喷射器交错攻击,眼瞅着老兵和他的侦察大队就要全体被俘被歼。

              枪林弹雨中,老兵组织大家做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侦察大队为中心,500米半径内炮火覆盖。

              他们请求的是一次自杀式的炮火覆盖。

              若用四个字解释,就是:向我开炮。

              在和后方争犟了13分钟后,呼啸的炮火覆盖了整个包围圈。

              顷刻,越南的重炮开始了反覆盖,双方的炮战不断升级,雨点一般的炮火揭开的是后来被军事战略学家载入史册的“5·28”炮战。

              他什么都听不见,不停地中弹,被炸飞,又二度被炸飞,气浪把他挂到了一旁报废的坦克炮筒上。

              手下的人全都没了,只留下老兵一条命。

              他原本也活不了,第一次打扫战场时,人们以为全员阵亡,并无人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直到次日凌晨,他才被人发现。

              整整两个月后,老兵在千里之外的昆明陆军总医院恢复了几分钟意识,然后继续堕入沉沉的昏迷。

              他当时的伤情如下:

              胸椎骨断4截

              腰椎断2截

              左肋骨断5根

              右肋骨断9根

              左手手腕断裂

              右耳缺失

              右肺穿透伤多处

              右肩粉碎

              双眼眼膜灼伤

              上下门齿缺失

              脑部颅骨变形,3公分的弹孔2处

              全身弹片无数

              …………

              几乎已经稀巴烂的老兵命不该绝,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或许归功于他过人的凝血机制,或许冥冥中上天希望留下一个活口做见证。

              全队阵亡,只余他一条人命。

              “5·28”之后的七个月内,老兵时而昏迷时而苏醒,历经了24次大手术,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医生费尽心力救治后,笃定地下结论:全身瘫痪,终生卧床。

              在术后的昏迷中,军委嘉奖他为一等功臣,终生疗养,享受正团待遇。

              老兵全身瘫痪,一动不动地躺在疗养院病床上,躺到1988年8月1日时,他将自己的终生俸禄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他说:把这些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吧。

              老兵当时每月领取的各种补贴是1300元。在1988年,1300元不是个小数目,随着时间更迭,这个数字水涨船高,但不论涨得有多高,26年来,老兵分文未动,几百万元的人民币全部捐了出去。

              他的战友们都死了,只剩他一人孑立世间,理所应当的俸禄他不要,他不肯花这份饱浸热血的钱,固执地选择终生捐赠。

              老兵瘫痪了整整四年。慢慢恢复了一点儿上肢力量,可以轻轻地挠挠雨林湿气遗留的瘙痒。

              一天,他夜里睡觉时,迷迷糊糊中挠破了肩胛处的皮肤,抠出了一枚弹片。

              半睡半醒间他继续抠,抠得床单上鲜血淋淋,抠得背上稀烂,到天亮时,他抠出了几乎一瓶盖的弹片。

              奇迹发生了,老兵不可思议地站起来了,疗养院的人都震惊了。

              一年后,疗养院的人们再度震惊:老兵跑了。

              他是国家天经地义要养一辈子的人,但他决绝地认为自己既已康复,就不应再占用资源。

              他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恢复好身体,然后跑了。

              翻墙跑了。

              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誉、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

              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

              老兵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很多年,家人、朋友、战友,无人知晓他隐去了何方。

              直到很多年后,他家乡的一位亲友无意中走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时的老兵已经自力更生,拥有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选择了一个离他的战友们不算远的南方小城,吃饭、睡觉、喝酒、做小生意,安安静静地生活。

              那座小城叫丽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

              (四)

              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干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干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鸡鸡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鸡鸡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干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五)

              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

              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

              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

              他忙忙叨叨地捡鸡脖子,觍着脸笑,不接我话茬儿。

              一谈到钱,老兵就装聋作哑。

              丽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难免多是非。有些闲来无事的人爱嚼舌头根子,他们不生产八卦,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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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3)
                老兵火塘的生意火得一塌糊涂,难免让人眼红,故而常常占据丽江八卦的风口浪尖。

                有人说老兵往死里挣钱是为了将来举家移民,有人说他用这些年挣来的钱收购了好多个纳西院子,早已跻身丽江客栈地产大炒家的行列。

                对于前一个说法,我嗤之以鼻。

                移民,移你妹啊,这老家伙一口江浙年糕普通话,听得人一个头两个大,我不信他忍心去祸害其他国度的人民群众。再说,他移民了能干吗?摆摊卖烧烤吗?

                对于后一个说法,我无从替他辩解什么。

                2009年后,很多集团行为的连锁客栈入驻丽江,大手笔地收房子、收院子,只要位置好,付起款来眼睛都不带眨的,商会模式的运作慢慢侵蚀丽江古城固有的客栈市场,把价格泡沫吹得很大。

                市场受到这么猛烈的刺激,不论高端的客栈还是低端的客栈,整体的价位上浮是无法避免的。

                拿最偏僻的文明村来说,当年一万元一年的院子,现在八万元都拿不到手,这还只是房租,如果租下院子后,略微装修打理一下,开门做上几天生意,倒手一转就是几十万元的转让费,赚的就是这个转让费。这种钱虽风险大,但来得容易,投入产出比实在是诱人,不少人用此手段短短一两年谋出了百万身家。

                客栈房地产在丽江古城是种变相的期货,至于接收的下家是否能继续接着转出去,那就各安天命了。

                我傲娇,自诩古城清流,抹不下脸来染指这一行当,周遭交好的朋友都穷,也没什么资本,都玩不了这种心跳。

                老兵是我身边唯一干这事的。

                其实也没有传言中那么大手笔,他算不上大炒家,但手头五六家院子是有的。

                按照一家院子几十万元的收益来算,几百万元的身家是妥妥的了。

                我曾在他其中一家客栈里借住过几日。短短几日里,光我遇到的过来询价要盘店的人就有四五个,老兵心狠手辣,报价高高的,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各种玩心理战,一副恶俗的生意人嘴脸。

                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

                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

                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

                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

                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x,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游牧民谣·王继阳《缺氧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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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1)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一)

                  先从一条狗说起。

                  狗是一条小松狮,蓝舌头大脑袋,没名字,命运悲苦。

                  它两三岁时,被一个玩自驾的游客带来滇西北。狗狗长得憨,路人爱它,抢着抱它,拿出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来胡喂乱喂。

                  女主人分不清是憨是傻,或者严重缺乏存在感,竟以自己家的狗不挑食为荣,继而各种嘚瑟,动不动就让它表演一个。

                  狗比狗主人含蓄多了,知道人比狗更缺乏存在感,它听话,再不乐意吃也假装咬起来嚼嚼。

                  女主人伸手摸摸它下颌,说:乖孩子,咽下去给他们看看。

                  它含着东西,盯着她眼睛看,愣愣地看上一会儿,然后埋下头努力地吞咽。

                  它用它的方式表达爱,吃来吃去到底吃出病来。

                  一开始是走路摇晃,接着是吐着舌头不停淌口水,胸前全部打湿了,沾着土灰泥巴,邋里邋遢一块毡。

                  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侧卧在路中间,被路人踩了腿也没力气叫。

                  那时,古城没什么宠物诊所,最近的诊所在大理,大理高速没开通,开车需要四个小时。

                  狗主人迅速地做出了应对措施:走了。

                  狗主人自己走了。

                  车比狗金贵,主人爱干净,它没机会重新坐回她的怀抱。

                  对很多赶时髦养狗的人来说,狗不是伙伴也不是宠物,不过是个玩具而已,玩坏了就他妈直接丢掉。

                  她喊它孩子,然后干净利索地把它给扔了。

                  没法儿骂她什么,现在虐婴不重判打胎不治罪买孩子不严惩,人命且被草菅,遑论狗命一条。

                  接着说狗。

                  小松狮到底是没死成。

                  狗是土命,沾土能活,它蜷在泥巴地里打哆嗦,几天后居然又爬了起来。命是保住了,但走路直踉跄,且落下了一个爱淌口水的毛病。

                  也不知道那是口水还是胃液,黏糊糊铺满胸口,顺着毛尖往下滴,隔着两三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以前不论它走到哪儿,人们都满脸疼爱地逗它,夸它乖、可爱、懂事,都抢着抱它,现在人们对它视若无睹。

                  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却只有高低两类分法: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

                  它青天白日地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见它。

                  不为别的,只因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

                  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

                  人委屈了能哭,狗委屈了会呜呜叫,它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发呆。

                  古城的狗大多爱晒太阳,三步一岗地横在大马路上吐着舌头伸懒腰,唯独它例外。阴冷阴冷的墙根,它一蹲就是一下午,不叫,也不理人,只是瞪着墙根,木木呆呆的。

                  它也有心,伤了心了。

                  再伤心也要吃饭,没人喂它了,小松狮学会了翻垃圾。

                  丽江地区的垃圾车每天下午三点出动,绕着古城转圈收垃圾,所到之处皆是震耳欲聋的纳西流行音乐。垃圾车莅临之前,各个商户把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堆满街角,它饿极了跑去叼上两口,却经常被猛踹一脚。

                  踹它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像打哈欠会传染一样,只要一家把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没等它靠近也飞起一脚。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儿,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

                  踹它的也未必是什么恶人,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而已,之所以爱踹它,一来是反正它没靠山没主人,二来反正它又不叫唤又不咬人,三来它凭什么跑来吃我们家的垃圾?

                  反正踹了也白踹,踹了也没什么威胁,人们坦然收获着一种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

                  当然,此类高尚行径不仅仅发生在古城的人和狗之间。

                  微博上不是整天都有人在“踹狗”吗?踹得那叫一个义正词严。

                  以道德之名爆的粗就是踹出的脚,“狗”则是你我的同类,管你是什么学者、名人、巨星,管你是多大的v,多平凡的普通人,只要道德瑕疵被揪住,那就阶段性地由人变狗,任人踹。

                  众人是不关心自己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熟悉的事物,越是缺少德性的社会,人们越是愿意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享受头羊引领羊群般的虚假快感。

                  敲着键盘的人想:

                  反正你现在是狗,反正大家都踹,反正我是正义的大多数,踹就踹了,你他妈能拿我怎么着?是啊,虽然那些义正词严我自己也未必能做到,我骂你出轨找小三是浑蛋,呵呵,我又何尝不想脚踩两只船,但被发现了、曝光了的人是你不是我,那就我还是人,而你是狗,我不踹你我踹谁?

                  反正我在口头上占据道德高峰俯视你时,你又没办法还手。

                  反正我可以很安全地踹你,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一份高贵的存在感。

                  你管我在现实生活中匮乏什么,反正我就中意这种便捷的快感:以道德之名,带着优越感踹你,然后安全地获得存在感。

                  于是,由人变狗的公众人物老老实实地戴上尖帽子弯下头,任凭众人在虚拟世界里踢来踹去,静待被时间洗白……

                  抱歉,话题扯远了,咱们还是接着说小松狮吧。

                  于是,原本就是狗的小松狮一边帮高级灵长类生物制造着快感,一边翻垃圾果腹。

                  如是数年。

                  几年中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吃了多少立方垃圾。它本是乱吃东西才差点儿丢掉半条命,如今无论吃什么垃圾都不眨眼,吃完了之后一路滴着黏液往回走。

                  那个墙根就是它的窝。

                  (二)

                  没人会倒霉一辈子,就像没人会走运一辈子一样。

                  狗也一样。

                  忽然有一天,它不用再吃垃圾了。

                  有个送饭党从天而降,还是个姑娘。

                  姑娘长得蛮清秀,长发,细白的额头,一副无边眼镜永远卡在脸上。

                  她在巷子口开服装店,话不多,笑起来和和气气的。夜里的小火塘烛光摇曳,她坐在忽明忽暗的人群中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

                  服装店的生意不错,但她很节俭,不肯去新城租公寓房,长租了一家客栈二楼的小房间,按季度付钱。住到第二个季度时,她才发现楼下窗边的墙根里住着条狗。

                  她跑下楼去端详它,说:哎呀,你怎么这么脏啊……饿不饿,请你吃块油饼吧!

                  很久没有人专门蹲下来和它说话了。

                  它使劲把自己挤进墙角里,呼哧呼哧地喘气,不敢抬眼看她。

                  姑娘把手中的油饼掰开一块递过去……一掰就掰成了习惯,此后一天两顿饭,她吃什么就分它点儿什么,有时候她啃着苹果路过它,把咬了一口的苹果递给它,它也吃。

                  橘子它也吃,梨子它也吃。

                  土豆它也吃,玉米它也吃。

                  自从姑娘开始喂它,小松狮就告别了垃圾桶,也几乎告别了踹过来的脚。

                  姑娘于它有恩,它却从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总是和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只是每当她靠近时,它总忍不住呼哧呼哧地喘气。

                  它喘得很凶,却不像是在害怕,也不像是在防御。

                  滇西北寒气最盛的时节不是隆冬,而是雨季,随便淋一淋冰雨,几个喷嚏一打就是一场重感冒。雨季的一天,她半夜想起它在淋雨,掀开窗子喊它:小狗,小狗……

                  没有回音。

                  雨点滴滴答答,窗子外面黑洞洞的,看不清也听不见。

                  姑娘打起手电筒,下楼,出门,紫色的雨伞慢慢撑开,放在地上,斜倚着墙角遮出一小片晴。

                  湿漉漉的狗在伞下蜷成一坨,睡着了的样子,并没有睁眼看她。

                  她用手遮住头往回跑,星星点点的雨水钻进头发,透心的冰凉。跑到门口一回头,不知什么时候它也跟了过来,悄悄跟在她身后,见她转身,立马蹲坐在雨水里,不远不近地保持着两米的距离。

                  她问:你想和我一起回家吗?

                  它不看她,一动不动,木木呆呆的一坨。

                  她躲进屋檐下,冲它招手:来呀,过来吧。

                  它却转身跑回那个墙角。

                  好吧,她心说,至少有把伞。

                  姑娘动过念头要养这只流浪狗,院子里有一株茂密的三角梅,她琢磨着把它的家安置在树荫下。

                  客栈老板人不坏,却也没好到随意收养一条流浪狗的地步,婉言拒绝了她的请求,但默许她每天从厨房里端些饭去喂它。

                  她常年吃素,它却自此有荤有素。

                  日子久了,感情慢慢深了一点儿。

                  喂食的方式也慢慢变化。一开始是隔着一米远丢在它面前,后来是夹在手指间递到它面前,再后来是放在手掌上,托到它面前。

                  一次喂食的间隙,她摸了摸它脑袋。

                  它震了一下,没抬头,继续吃东西,但边吃边呼哧呼哧地喘气,喘得浑身都颤抖了起来。

                  不论她怎么喂它,它都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它一直是木木呆呆的,不吵不闹,不咬不叫。

                  她只听它叫过两次。

                  第一次,是冲一对过路的夫妻。

                  它一边叫一边冲了过去,没等它冲到跟前,男人已挡在自己的爱人前面,一脚飞了出去。

                  它被踹了一个跟头,翻身爬起来,委屈地叫了一声,继续冲上去。

                  姑娘惊着了,它居然在摇尾巴。

                  没等她出声,那个女人先喊了出来。

                  那个女人使劲晃着男人的胳膊,兴奋地喊:这不是我以前那条狗吗?哎哟,它没死。

                  男人皱着眉头,说:怎么变得这么脏……

                  话音没落,它好像能听懂人话似的,开始大叫起来,一声接一声,一声比一声拖得长,一声比一声委屈。

                  它绕着他们跳圈子,叫得和哭一样难听。

                  那对男女忽然尴尬了起来,转身快步走开,姑娘走上前拦住他们,客气地问为什么不领走它,是因为嫌它脏吗?

                  她说:我帮你们把它清洗干净好不好?把它领走吧,不要把它再丢在这里了好不好?

                  狗主人摆出一脸的抱歉,说:想领也领不了哦。我怀孕了,它现在是条流浪狗了,谁晓得有啥子病,总不能让它传染我吧。

                  姑娘想骂人,手臂抬了起来,又放下了……她忽然忆起了些什么,脸迅速变白了,一时语塞,眼睁睁地看着那对夫妻快步离开。

                  狗没有去追,它木木呆呆地立在路中央,不再叫了。

                  它好像完全能听懂人们的对话一样。

                  那个女人或许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儿愧疚的吧,晚饭后,他们从饭店里拿来一个小瓷盆放在它旁边,里面有半份松菇炖鸡,是他们刚刚吃剩下的……

                  女人叹息着说:好歹有个吃饭的碗了,好可怜的小乖乖。

                  做完这一切后,女人无债一身轻地走了,他们觉得自己送了它一只碗,很是对得起它了。

                  一直到走,女人都和它保持着距离。一直到走,她也没伸出手摸摸她的小乖乖。

                  她喊它乖孩子,然后玩坏了它,然后扔了它。

                  然后又扔了一次。

                  事后的第二天,姑娘小心翼翼地把食物放进瓷盆,它走过去埋下头,慢慢地吃慢慢地嚼。

                  姑娘蹲在它面前看它,看了半天没看出它有什么异常,却把自己给看难过了。

                  (三)

                  姑娘第二次听它叫,也是最后一次听它叫。

                  她喂了它整整一年,小松狮依旧是不摇尾巴不舔她手,也不肯直视她,但一人一狗多了些奇怪的默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当她中午醒来后推开窗时,都能看到它面朝着她的方向仰着头。

                  一天两天三天,晴天雨天,天天如此。

                  她微微奇怪,于是,那天醒来后躲在窗帘后偷看……

                  它居然焦急地在原地兜圈子,一副焦躁不安的模样。

                  她心头一酸,猛地推开窗子,冲它招手:小狗,小狗,不要担心,我还在呢!

                  它吓得几乎跳了起来,想迅速切换回木木呆呆的表情,但明显来不及掩饰。

                  隔着冬日午后明黄色的耀眼光芒,他们望着对方,一人一狗,一个在楼下一个在楼上。

                  …………

                  然后,她听到了它痛苦的一声尖叫。

                  一群人围住了它。第一棍子打在腰上,第二棍子打在鼻子上。

                  阳光灿烂,棍子敲在皮毛上,激起一小片浮尘,它使劲把头往下埋,痛得抽搐成一团球。掌棍的人熟稔地戳歪它的脖子,又是一棍,打在耳后,再一棍,还是耳后。

                  她一边尖叫一边往楼下冲,客栈的小木楼梯太窄,挂画被撞落,裸露的钉子头划伤了手臂,红了半个手掌。

                  她一掌推过去,殷红的掌印清清楚楚印在那个穿制服的人脸上。一下子冒出来一堆穿制服的人,她被反拧着胳膊摁在墙上。

                  他们怒斥她:为什么打人!

                  她声嘶力竭地喊:为什么打我的狗!

                  七八个手指头点到她的鼻子前:你的狗?你的狗你怎么不领回家去?

                  她一下子被噎住了,一口气憋在胸口,半辈子的难过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第一声恸哭就哑了嗓子。

                  扭住她的人有些发懵,松开胳膊任她坐倒在地上,他们说:你哭什么哭,我们又没打你。

                  路人过来劝解:好了好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别为了条破狗伤了和气。

                  她薅住那人的袖口喊:……救救它救救它。

                  路人叹了一口气,小心地打商量:唉,各位兄弟,这狗它又没咬过人,留它一口气又何妨。

                  手指头立马也点到他鼻子前:回头咬了人,你负责吗?

                  路人挂不住面子,一把攥住那根手指头,局面一下子僵了。

                  她哀求道:不要杀它,我负责!我养它!

                  有人说:你早干吗去了,现在才说,存心找事是吧?警告你哦,别妨碍公务!

                  她哑着嗓子骂:流浪狗就一定该死吗?!你还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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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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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2)
                    挨骂的人起了真火,棍子夹着风声抡下去,砸在小松狮脊梁上,一声断成两截。

                    她“啊”的一声大喊,整颗心都被捏碎了。

                    没人看她,所有人都在看着它。

                    它好像对这一击完全没反应,好像一点儿都不痛。

                    它开始爬,一蹿一蹿的,使劲使劲地爬,腰以下已不能动,只是靠两只前爪使劲抠着青石板往前爬。

                    爬过一双双皮鞋,一条条腿,爬得满不在乎。

                    她哭、它爬,四下里一下子静了。

                    她跪在地上,伸出的双臂揽了一个空,它背对着她爬回了那个阴冷的墙根,它背朝着这个世界,使劲把自己贴挤在墙根夹角里。

                    ……忽然一个喷嚏打了出来,血沫子喷在墙上又溅回身上,溅在白色的小瓷盆上,星星点点。

                    它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然后一动不动了。

                    好像睡着了一样。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震耳欲聋的垃圾车开过来了,嬉闹的游人,亮晃晃的日头。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

                    (四)

                    2012年年末的某天夜里,有个披头散发的姑娘坐在我的酒吧。

                    她说:大冰哥,我明天走了,一早的车,不再回来了。

                    我问她为何走得那么着急。

                    她说:去见一个人,晚了怕来不及了。

                    小屋的招牌青梅酒叫“相望于江湖”,我斟一碗为她饯行,她低眉含下一口,一抬头,呛出了眼泪。

                    我说:那个人很需要你,是吧?

                    她点点头,嘿嘿地笑,边笑边饮酒,边笑边擦眼泪。

                    她说:是我需要他。

                    她说:我需要去向他说声对不起。

                    她喝干了那碗相望于江湖,给我讲了一个还未结局的故事。

                    她讲故事的那天,是那只流浪狗被打死的当天。

                    (五)

                    她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大学上的是二本,在自己家乡的小城市里走读。

                    她没什么特殊的爱好,也没什么同学之外的朋友,按部就班地吃饭、逛街、念书,按部就班地在小城市长大。唯一和别人不同的是,她家里只有父亲和哥哥。

                    她是旁人眼里的路人甲,却是自己家中的公主,父亲和哥哥疼她,疼的方式各不相同。

                    父亲每天骑电动车接她放学,按时按点,雷打不动。

                    有时路过菜市场,停下车给她买一块炸鸡排,她坐在电动车后座上啃得津津有味。

                    她说:爸爸你吃不吃?

                    父亲回头瞥一眼,说:你啃得那么干净,我吃什么吃呀?

                    哥哥和其他人的哥哥不一样,很高、很帅气、很迁就她。

                    她说:哥哥哥哥,你这个新发型好难看,我不喜欢看。

                    哥哥说:换!

                    她说:哥哥哥哥,你的这个新女朋友我不喜欢,将来变成嫂子的话一定会凶我的。

                    哥哥说:换!马上换!

                    哥哥不是嘴上说说,是真的换,她的话就是圣旨,从小就是这样,并不觉得自己受委屈,只是怕委屈了妹妹。母亲离去时,妹妹还不记事,他心疼她,决心罩她一辈子。

                    他是个成绩不错的大学生,有奖学金,经常抢过电脑来翻她的淘宝购物车,一样一样地复制下地址,然后登录自己的账户,替她付款。

                    他临近毕业,家里没什么关系替他谋一份前途无量的工作,他也不甘心在小城市窝一辈子,于是顺应潮流成了考研大军中的一员。

                    有一天,他从台灯下抬起头,冲着客厅里的她说:等我考上研究生了……将来找份挣大钱的好工作,然后带你和爸爸去旅行,咱们去希腊的圣托里尼岛,碧海蓝天白房子,漂亮死了。

                    她从沙发上跳下来,跑过去找哥哥拉钩。她嘴里含着巧克力豆,心里也是。

                    浸在这样的爱里,她并不着急谈恋爱。

                    这个时代流行明艳,不青睐清秀,旁人眼里的她太普通了,主动追她的人不多,三拖两拖,拖到大学毕业还留着初吻,她却并不怎么在乎。

                    她还不想那么快就长大。

                    若日子一直这样平平静静地流淌下去该多好。

                    命运善嫉,总吝啬赋予世人恒久的平静,总猝不及防地把人一下子塞进过山车,任你怎么恐惧挣扎也不肯轻易停下来,非要把圆满的颠簸成支离破碎的,再命你耗尽半生去拼补。

                    乌云盖顶时,她刚刚大学毕业。父亲用尽一切关系,帮她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文职工作。

                    哥哥却忽然崩溃了,重度抑郁症。

                    事情是从哥哥的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后开始变糟的。

                    他那时连续考了三年研究生,没考上,正在拼死备考第四次。挨不住同学的再三邀约,勉强答应去坐坐。

                    一切都来得毫无征兆。

                    哥哥赴宴前,她嚷着让他打包点儿好吃的东西带回来,哥哥一边穿鞋一边抬头看了她一眼,神情古怪地笑了一笑。

                    他系鞋带,埋着头轻声说:小妹,今天是别人请客,不是我埋单……

                    她开玩笑说:不管不管!偏要吃!反正你那些同学不是白领就是富二代,不吃白不吃!

                    父亲走了过来,递给哥哥50元钱让他打车去赴宴。

                    哥哥没有接,他说:爸爸,我骑你的电动车去就好。

                    谁也不知道那天的聚会上发生了些什么。

                    半夜时,哥哥空手回到家,没给她打包饭盒。他如往常一样,安安静静走进自己的小房间。

                    第二天她推开哥哥的房门,满地的雪白。

                    满坑满谷的碎纸片,教材、书以及她和哥哥一张一张贴在墙上的圣托里尼的照片。

                    他盘腿坐在纸片堆里,一嘴燎泡,满眼血丝。

                    她吓坏了,傻在门口,不敢去抱住他,手指抠在门框上,新做的指甲脆响一声,断成两片。

                    哥哥不说话,眼睛也不看人。从那一天起,再也没正视过她的眼睛。

                    从小,他就被教育要努力、要上进,被告知只有出人头地有名有利才叫有前途,被告知机会均等、天道酬勤……却没人告诉他,压根儿就不存在平等的起跑线。

                    也没人告诉他,不论行伍还是读书,这个世界对于他这种普通人家的子弟而言,晋升的途径有多狭窄,机遇有多稀缺。

                    学校教育教了他很多,却从没教会他面对那些不公平的资源配置时,该如何去调整心态。

                    学校只教他一种办法:好好读书。

                    他接触社会浅,接受的社会教育本就少得可怜,没人教他如何去消解那些巨大的烦恼执着。

                    他们不在乎你是否会心理崩塌,只教育你两点:1.你还不够努力;2.你干吗不认命。

                    成千上万普通人家的孩子没资本、没机遇、拼不了爹、出不了国,他们早已认了命,千军万马地去挤考研的独木桥。

                    努力了,考不上,怎么办?

                    随便找个工作再认命一次吗?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接一次地认命吗?

                    你教我们努力奋斗去成功,为何对成功的定义却是如此之窄?

                    为什么不教教我们如果达不到你们所谓的成功标准的话,接下来该怎么活?

                    只能认命吗?

                    哥哥不服,不解,不想认命。

                    他被逼疯了,却被说成是因为自身心理素质不好。

                    所有人都是公众价值观的帮凶。

                    没有人承认主谋是那套有着标准答案的价值观,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公平。

                    就像没人了解那场同学聚会上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六)

                    祸不单行,父亲也病了。

                    哥哥出事后,父亲变得和哥哥一样沉默,天天闷着头进进出出,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中年男人的伤心难有出口,只能窝在心里,任它郁结成恙。

                    人过中年,要病就是大病。医生不说,爸爸不讲,她猜也猜得出是绝症。

                    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完了。

                    她自此出门不敢关灯,害怕晚上回来推开门时那一刹那的清冷漆黑。她开始早出晚归,只因受不了邻居们悲悯的劝慰,很多时候,那份悲悯里更多的是一种带着俯视的庆幸。

                    没人给她买鸡排,也没人给她在淘宝上付款了,她必须每天拎着保温盒,掐着工余的那点儿时间在两个医院间来回奔跑,骑的是父亲的那辆电动车。

                    头发慢慢枯黄,人也迅速憔悴了下来。眉头锁久了,细白的额头上渐渐有了一个淡淡的“川”字,没人再说她清秀。

                    哥哥的情况越来越糟糕,认知功能不断地下降,自残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一个阶段的电抽搐治疗后,医生并未给出乐观的答复,反而说哥哥已经有了精神分裂的征兆。

                    一天,在照顾哥哥时,他忽然精神失控,把热粥泼了半床,她推了他一把,他反推回来,手掌捺在她脸上,致使她后脑勺磕在门角上,鼓起杏子大小的包。

                    从小到大,这是他第一次推她。

                    她捂着脑袋跑到街上。街边花园里有小情侣在打啵儿,她路过他们,不敢羡慕,不敢回头,眼前是大太阳底下自己孤零零的影子。

                    她未曾谈过恋爱,不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个肩膀靠一靠。

                    她给父亲打电话,怯怯地问:爸爸,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父亲在电话那头久久地沉默。

                    她哭着问:爸爸,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事情好像永远不会再好起来了。化疗失败,父亲一天比一天羸弱,再也下不了病床。

                    饭盒里的饭菜一天比一天剩得多,末了不需要她再送饭了,用的鼻饲管。

                    她一天比一天心慌,枕巾经常从半夜湿到天亮,每天清晨都用被子蒙住脑袋,不敢看窗外的天光,心里默念着:再晚一分钟起床吧……再晚一分钟起床吧……

                    成住坏空,生死之事该来的该走的挡也挡不住留也留不住。

                    回光返照之际,父亲喊她到床头,嗫嚅半晌,对她说:……你哥哥,就随他去吧,不要让他拖累了你。

                    她低下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父亲盯着她,半晌无语。终于,他轻轻叹了口气,轻声说:是哦,你是个女孩子……

                    又是久久的沉默,普普通通的一个父亲在沉默中离去。

                    她去看哥哥,坐在他旁边的床上。

                    哥哥头发长了,手腕上有道新疤,他依旧是不看她的眼睛,不看任何人的眼睛,他是醒着的,又好像进入了一场深沉的梦魇。

                    衣服和床单都是带条纹的,窗棂也是一条一条的,满屋子的来苏水味仿佛也是。

                    她说:爸爸没了……

                    沉沉的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她浑身轻得找不到重心,却不敢靠向他的肩头。

                    她说:你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从医院出来,她发现自己没有喊他“哥哥”。

                    不知为什么,她害怕再见到他,之后几次走到医院的栅栏门前,几次拐出一个直角。

                    父亲辞世后的三年里,她只去看过他四次。

                    命运的过山车慢慢减速,日子慢慢回归平静。

                    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一个人吃饭、上班、逛街、跳槽,交了几个闺密,都是新单位的同事,没人知道她还有个哥哥。热心人给她介绍对象,相亲时,她几次把话咽回肚里,不想告诉人家自己有个精神病哥哥。

                    …………

                    时光洗白了一点儿心头的往昔,带来了几道眼角的细纹。

                    她积攒了一点儿钱,爱上了旅行,去过一些城市和乡村,兜兜转转来到这座滇西北的古城。

                    这里是另一方江湖,没人关心你的出身背景、阶级属性、财富多寡和名望高低,也没人在乎你过去的故事。反正孤身一人,在哪里都是过,于是她决定不走了,留在了这个不问过去的小城,开了一家小店,认认真真地做生意,平平淡淡地过日子。

                    偶尔,她想起在电动车后座上吃鸡排的日子,想起拉过钩的圣托里尼,想起医院里的来苏水味。

                    她想起父亲临终时说的话:是哦,你是个女孩子……

                    她自己对自己说:是哦,我是个女孩子……

                    慢慢地,哥哥变成了一个符号,不深不浅地印在往昔的日子里。

                    越来越远,越来越淡。

                    然后她遇到了一只流浪狗。

                    直到她遇到了这只流浪狗。

                    (七)

                    2012年年末的一个午后,我路过古城五一街王家庄巷,他们打狗时,我在场。

                    我认识那只狗,也熟识旁边恸哭的姑娘。

                    那个姑娘攥住我的袖子哀求:大冰哥,救救它,救救它。

                    我为了自己的面子攥住了一根手指,而未能攥停那根棍子。

                    我看到棍子在它身上砸断,它不停地爬,爬回那个墙角。

                    我听到那个姑娘边哭边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帮她把那只流浪狗掩埋在文明村的菜地,带她回到我的酒吧,陪她坐到天亮。

                    那天晚上,她在大冰的小屋里,喝了一整壶相望于江湖,讲了一个未结局的故事。故事里有父亲,有哥哥,有一个终于长大了的女孩子和一只流浪狗。

                    她告诉我说:我要去见一个人,晚了怕来不及。

                    她说:我需要去对他说声对不起。

                    天亮了,我帮她拖着行李,去客运站买票,目送她上车离去。

                    我没再遇见过她。

                    她留下的这个故事,我一直在等待结局。

                    时隔一年半。

                    2014年春末,我看到了一条微博。

                    微博图片上,一个清秀的姑娘站在一片白色的世界里,她左手搂着一幅黑框照片,右手挽着一个男子的胳膊。

                    这是一家人的合影:妹妹、哥哥、天上的父亲。

                    结束了,结束了,难过的日子都远去吧。

                    大家依偎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微笑着的,好起来了,都好起来了。

                    …………

                    抱歉,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

                    2014年4月19日,江南小雨,我点开了一条没有文字只有图片的微博。

                    图片上她平静地注视着镜头,左手搂着一幅黑框相片,右手是另一幅黑框相片。

                    碧海蓝天白房子,微博发自圣托里尼。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我不确定她最后是否跑赢了时间,那句“对不起”,是否来得及。

                    游牧民谣·靳松《不要等我回来》

                    游牧民谣·路平《想你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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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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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朋友
                      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我好友多,上至庙堂,下至庙会,三教九流天南地北。

                      至交多了,故事自然也多:两肋插刀、雪中送炭、范张鸡黍、杵臼尔汝……林林总总攒了一箩筐。

                      故而,与好友宴饮时常借酒自诩“小人”。

                      没错,小人。

                      旁人睨视不解,我挥着瓶子掉书袋:君子之交淡若水,这句话出自《庄子·山木》……

                      好友嗯嗯啊啊,说:知道知道。

                      我说:那你丫知道后半句吗?

                      后半句是:小人之交甘若醴。醴,甜酒。

                      我说:咱俩感情好吧,亲密无间吧?

                      他说:是啊,挺亲密的啊,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一样哦。

                      我说:那咱就是小人!

                      好友慨叹:古人真伤人,一棍子打死一片。朋友之间感情好,怎么就都成了小人了呢?

                      他问:咱干吗非要当小人啊,为什么不能当君子呢?为什么不能是君子之交甘若醴呢?

                      怎么不能,谁说不能?只要你乐意,君子之交甘如康师傅冰红茶都行。

                      好友被说糊涂了,弱弱地问:那个……那到底是君子之交好呢还是小人之交好呢?

                      我说:你让我想想……

                      我说:有时候君子之交比较好,有时候小人之交也不赖,但更多的时候当当普通朋友也挺不错的。

                      好友怒,骂我故弄玄虚,曰友尽,催我上天台。

                      我自罚一杯,烈酒入喉,辣出一条纵贯线。

                      情义这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的陪伴。

                      阿弥陀佛么么哒。

                      能当上一辈子彼此陪伴的普通朋友,已是莫大的缘分了。

                      (一)

                      讲个普通朋友的故事吧。

                      作文如做饭,需切点儿葱丝,先爆爆锅。

                      好吗?好的。

                      先骂上600字当引子。

                      其他圈子的朋友暂且按下不表,姑且聊聊娱乐圈的朋友吧。

                      我是个对所谓的娱乐圈有点儿成见的人。虽在综艺娱乐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但称得上好友的圈中人士却寥寥无几。好吧,说实话我看不太惯很多人身上的习气。

                      侯门深似海,娱乐圈深似马里亚纳海沟,沟里全是习气,深海鱼油一样,开水化不开。

                      明星也好,艺人也罢,有时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慷慨激昂并不代表私底下的知行合一。

                      不是说他在屏幕里传递的是正能量,他自己顺手也就等于正能量。

                      不是说长得好看的就一定是好人。

                      古时候有心机的人在宫里,现在都在台里,什么样的环境体制养育什么样的英雄儿女。

                      当面亲如手足,背后挖坑拆墙、下刀子、大盆倒脏水的大有人在,各种骁勇善战,各种计中计,比《甄嬛传》厉害多了。

                      真相往往出人意料。

                      不多说了,天涯八卦大多是真的。

                      腌臜的东西见得多了,自然懒得去敷衍。

                      你精,我也不傻,我既不指望靠你吃饭,又不打算抢你的鸡蛋,大家只保持个基本的工作关系就好,爷懒得放下麦克风后继续看你演戏。

                      一来二去,得罪了不少高人,也结了不少梁子,有时候原因很简单:你一个小小的主持人而已,喊你喝酒k歌是给你脸,三喊两喊喊不动你,给你脸不要脸是吧。

                      我x,我听不了你吹的那些牛皮、看不惯你两面三刀的做派、受不了你那些习气,干吗要去凑你的那个局?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干吗要各种迁就你,硬给你当爸爸?

                      我的原则很简单:不喜欢你就不搭理你,懒得和不喜欢的人推杯换盏假惺惺地交心。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贵圈”再乱也不至于洪洞县里没好人,能坐下来一起喝两杯的人还是有的。

                      不多,只有几个。

                      其中有一个姓董,别人习惯叫他大鹏。

                      他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十年前的初冬我认识的大鹏,他那时供职搜狐网,也做主持人。

                      他来参加我的节目,以嘉宾主持的身份站在舞台上。他捏着麦克风看着我笑,说:我听过你那首《背包客》,很好听……

                      彼时,在综艺行业里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是流浪歌手,我的歌百分百地地下,还没被大量上传到网上,只在藏地和滇西北一带小规模传播,这个叫大鹏的网络主持人居然听过,好奇怪。

                      我愣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不熟,不想深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也曾一度是个地下音乐人,自己弹琴自己写歌。

                      我那时也并不知道,他曾一度在塘沽码头上靠力气讨生活,经历过比流浪歌手更艰苦的生活。

                      那次我们的话并不多,录完节目各自回家,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礼貌拘谨地告别,礼数丝毫没缺。

                      我们没留电话,没加qq,我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他,人走茶凉式的工作交集而已。职场不交友,这是不用多言的规矩,我傲娇,格外恪守。

                      再度有交集是在几年后,大鹏在网络上积蓄了一些人气,被人喊作“脸盆帮帮主”。他正式入行电视主持界,接的第一档节目叫《不亦乐乎》,那档节目我主咖,他是我的搭档之一。

                      那档节目是主持群的形式,主持人有四五个,大鹏在其中不起眼,他对稿子时最认真,奈何综艺节目的场上随机应变是王道,他初入行,还不太适应,经常插不上话。

                      这种情况蛮危险,电视综艺节目录制是高度流水线化的,节目效果比天大,任何不加分的因素都会被剔掉,他如果不能迅速进入状态的话,几期节目后就会被换掉,而且之后也不会再被这个平台的制作方起用。

                      当年的综艺节目少,每个台就那么一两档,而想上位的人却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每个主持岗位都积压着一堆一堆的简历,竞争就是这么激烈。

                      没人会刻意去照顾他,是留是走只能靠自己。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二)

                      大鹏没被换掉。勤能补拙,他语言反应不是长项,就着重表现自己的互动能力,什么丑都敢出,什么恶搞的项目都乐意尝试,慢慢地在舞台上站稳了脚跟。

                      他还找来本子,把台上其他主持人的金句记录下来,慢慢咂摸。

                      我翻过他的本子,里面也有我说过的话,一笔一画记得蛮工整。

                      我说:你这么记录意义不大,场上讲究现砸现挂,语言点往往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很多话用过一次未必能再用。

                      他点头,解释说:我是想留起来,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他用笨办法打磨自己的专业性,慢慢地,不仅话多了起来,且屡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个主持团几次换人,他一直都没被换掉。

                      中国的综艺节目曾一度风行游戏环节,片面追求场上综艺效果,以出丑出糗博眼球。我的节目也未能免俗,记得有一个环节保留了很久,是让人用嘴从水中叼橘子。

                      水盛在大鱼缸里,满满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实难叼,往往脑袋要扎进水里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个来。

                      主持团里的成员都不太愿意参与这个游戏,有的怕弄湿发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妆。镜头背后几百万观众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话不能明说,众人经常推诿半天。

                      推来推去,推到大鹏头上,他硬着头皮上,一个环节玩完,现场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他从脑袋湿到裤裆。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湿漉漉的一张脸,看不清上面的异样。导演事后鼓掌,夸他的效果处理得好,从那以后这个环节成了大鹏的责任田,固定由他负责完成。

                      换句话说,他每期节目负责把自己狼狈万分地弄湿一次,出糗一次,以换来观众的开怀大笑。

                      靠出糗,他立住了脚跟,一直立到那档节目停掉。节目录得频繁,那两年,大家几乎每周都见。

                      我慢热,他话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渐渐熟悉,也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艺人出行都习惯前呼后拥,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场面带上个助理。

                      他却不一样,经常独自一人拖着大箱子来,独自一人整理衣装,再独自离去。问他怎么自己一个人来,他说没问题我自己能行,摆那个排场干吗。

                      很多情况和他类似的艺人却不一样,他们宁可按天花钱,也要雇几个临时助理,有的还要多配个御用造型师。说是助理,其实大都只是个摆设。你是有多红啊,你是天王还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击性的粉丝,需要靠一堆助理来帮你呼前呵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不过是来参加一档综艺节目而已,又不是奥斯卡走红毯、格莱美领奖杯。

                      那么担心跌份,有必要吗?

                      大鹏不花那个钱,也不怕自己跌份,这一点颇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几分亲近。

                      有一个细节印象蛮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组里同事搞错了,递给他的不是两荤两素的盒饭,里面只有一菜一饭,他双手接过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气气。

                      我要帮他换,他说太浪费了,别麻烦了。

                      化妆间不大,我们小声地对话,旁边还有几个嘉宾在大声说话,她们嫌盒饭太油腻,正指挥助理联系外联导演打电话叫外卖。

                      我那时候收工后约大鹏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馆子。

                      不算怎么聊得来的朋友,基于工作关系的熟人而已,聊了几句工作后就没什么话题了。

                      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几种生活,聊聊音乐和美术,丽江和拉萨……但这是个倡导努力奋斗、削尖脑袋往上爬的圈子,并不兼容其他的价值观,我拿不准他的反应会是如何,于是作罢。

                      大家话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点儿像大学同学间的小聚会,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说些什么场面话,淡淡的,却蛮舒服。

                      一直吃到第六次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还写歌吗?

                      我说:写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刹不住车。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打拍子,手里也捏着一根筷子。

                      他给我讲了讲在吉林皇家建筑学院读书时组乐队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时才知道,录节目挣来的通告费他从不乱花,每次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学,和他一起北漂,一起养家。

                      他随意提及这些琐事,并不展开话题,我却能揣摩出那份轻描淡写背后的艰辛。

                      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多少强颜欢笑的背后,都是紧咬的牙关。

                      他那时追求的东西还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三)

                      共事了一年半时,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那场节目的舞美道具出了问题,被威亚吊起的巨大的铁架子从天而降,正好砸向他。

                      万幸,老天爷开眼,铁架子中间有个小空间,正好套住他。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那次风波后,我请他喝酒压惊,他给我看他刚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照片,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睡在他的手机屏幕里,闭着眼,张着小嘴。

                      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

                      他摘了眼镜,孩子气的一张四方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已经当了爸爸的人。

                      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他的那个理由是这只小姑娘。

                      从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几年过去了,他的小女儿应该快上小学了吧,听说胖嘟嘟的,蛮乖。

                      女儿哦,香香软软的女儿哦,真羡慕人。

                      乖,长大了好好对你爸爸,他当年为了给你挣奶粉钱,差点儿被砸死在山东台1200平方米大的演播厅的舞台上。

                      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你妈妈。

                      我见证了大鹏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后天亮了。

                      我和大鹏结束合作时,他已经在数家电视台兼职了好几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时光。

                      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么。

                      天道酬勤,几年后他博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温饱体面。拍电影、拍短剧、上春晚、出书……获得了苦尽甘来的掌声。

                      上亿人把他喊作“屌丝男士”。

                      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终于成功了。

                      人红是非多,他却很奇怪地罕有负面消息。

                      有时候遇到共同认识的圈中人士,不论习气多么重,都没有在背后说他不好,普遍的论调是:他不是一般的努力,是个会做事也会做人的人。

                      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我和大鹏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几面,但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确是无可厚非。他是个好人。

                      不是因为大鹏现在红了,所以才要写他,也不是因为我和他是多么情比金坚的挚友。

                      我和他的交情并没有好到两肋插刀的境地。

                      从同事到熟人,当下我们是普通朋友,如果这个圈子有朋友的话。

                      之所以写他,只是觉得,一个如此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

                      这是个扯淡的世界,一个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开口饭谋衣食,上能对得起父母师长,下能对得起朋友妻儿,且基本能做到有节有度,实在已是万分难得。

                      这样的人我遇见得不多,大鹏算一个。

                      能和这样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

                      这两年和大鹏遇见的机会屈指可数,工作上早没了交集,但奇怪的是,关系却并未疏远。

                      他出书了,我去买上一本,再买一本,每遇到一家书店就买一本。我出书了开发布会,他请假跑来帮忙,事毕饭都不吃,匆匆返程赶场忙通告。

                      我没谢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谢谢”不用说出口。

                      我有另外一个普通朋友隐居在大理,名字叫听夏。

                      听夏曾说:普通朋友难当。今天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符合了他的观念,或者对他有利,他就喜欢你,觉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观念了,或者做了什么影响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欢你了,觉得你坏……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投射、破灭、又收回。

                      结合听夏的话看看周遭,叹口气,世事确是如此。

                      但好像和大鹏之间还未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一年中偶尔能坐下来喝杯酒时,和之前一样,话不多。

                      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点儿了。

                      我不勉励他的成功,他也不劝诫我的散淡,彼此之间都明白,大家都在认认真真地活着,都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不就足够了吗?

                      废那么多话干吗?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

                      普通朋友嘛,不评论不干涉不客套不矫情,已是最好的尊重。

                      (四)

                      我对普通朋友这四个字的理解很简单: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

                      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们的关系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同路人而已。

                      能不远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游牧民谣·大冰《我不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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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许哭(1)
                       她坐在门槛上, 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在遥远的21世纪初,我是个流浪歌手。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经一个个城市一个个村庄。

                        走到拉萨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心说:就是这儿了。

                        我留了下来,吃饭、睡觉、喝酒、唱歌。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然后我还遇见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个故乡。

                        后来我失去了那个世界和那些族人。

                        只剩下一点儿乡愁和一点儿旧时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鱼和洋流,酒和酒杯,我和我的拉萨。

                        (一)

                        妮可是广东人,长得像蒙奇奇(日本超人气玩偶),蛮甜。

                        她高级日语翻译出身,日语说得比普通话要流利,2000年年初背包独行西藏,而后定居拉萨当导游,专带外籍客团,同时在拉萨河内仙足岛开小客栈,同时在酒吧做兼职会计。

                        当年她在我的酒吧当收银员,我在她的客栈当房客。

                        拉萨仙足岛那时只有四家客栈,妮可的客栈是其中一家,客栈没名字,推开院门就是拉萨河,对岸是一堆一堆的白头雪顶小山包。

                        我和一干兄弟住在妮可客栈的一楼,每天喝她煲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字来的广东汤。

                        她喊我哥哥,我常把房间“造”得像垃圾场,她也一点儿都不生气,颠颠地跑来跑去帮忙叠被子、清桌子,还平趴在地板上从床底下掏我塞进去的酒瓶子和棉袜子。她把我们的衣服盛进大盆里,蹲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地洗,我蹲在一旁吭哧吭哧地啃萝卜。

                        我边啃萝卜边问她:妮可妮可,你们客家妹子都这么贤惠么?

                        妮可龇着牙冲我乐,我也龇着牙冲她乐……真奇怪,我那时候居然一点儿都不脸红。

                        她说:哥啊,你真是一只大少爷。

                        妮可把自己搞得蛮忙的,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请不起帮工,客栈里的活计自己一肩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洗涮涮,一人高的大床单她玩似的拧成大麻花沥水,自己一个人甩得啪啪响。

                        拉萨是日光城,10点钟晒出去满院子的床单,12点钟就干透了,大白床单随风轻飘,裹在身上贴在脸上全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够。

                        真好闻啊。

                        我每天睁开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满院子跑着抱床单闻床单。

                        我一蹿出来,妮可就追着我满院子跑,她压低声音喊:哥啊,你别老穿着底裤跑来跑去好不好,会吓到客人的。

                        我不理她,自顾自地抱床单,抱得不亦乐乎。

                        有一回到底是吓着客人了。

                        那天阳光特别好,白飘飘的床单像是自己会发光一样,我一个猛子扑上去抱紧,没承想一同抱住的还有一声悦耳的尖叫。

                        太尴尬了,手心里两坨软软的东西……床单背后有人。

                        妮可是拉萨为数不多的日语导游,她的客栈那时候时常会进出一些日本背包客。

                        好吧,是个日本妹妹。

                        那时候流行穿超人内裤,日本妹妹掀开床单后被超人吓坏了,一边哆嗦一边连声喊:苏菲玛索苏菲玛索。然后唰地给我鞠了一个躬。

                        我连滚带爬地跑回去穿长裤,然后给她赔罪,请她吃棒棒糖,她估计听不懂我说什么,讪讪地不接茬儿。我跑去找妮可学简易日语对话,抄了半张a4纸的鬼画符,我也不知道妮可教我的都是些什么,反正我念一句,日本妹妹就笑一声,念一句就笑一声。

                        一开始是捂着脸笑,后来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笑,笑得我心里酥酥的,各种“亚灭蝶”。

                        仅限于此了,没下文。

                        语言不通,未遂。

                        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

                        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

                        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埋的单。

                        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

                        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

                        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上都忘光了,只记得晚上好是“空班娃”;早上好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也不知记得对不对。)

                        我当时20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

                        12点是我固定的起床时间,二彬子是12点半,雷子是1点。

                        雷子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

                        雷子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儿牛肉也都在雷子碗里。

                        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雷子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

                        雷子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

                        雷子一到拉萨就高反,一晒太阳就痊愈。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

                        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

                        我和雷子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

                        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

                        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

                        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征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

                        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

                        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

                        雷子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再给自个儿倒。

                        妮可夸他,说:哎呀,雷子真是个好男人。

                        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

                        dy first,

                        gentleman st,

                        handsome boy honest.

                        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儿,人家扭头问:what?

                        (二)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挂面也能吃出意大利面的感觉来。

                        既是家人,彼此关心就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

                        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首都北京大通州。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脾气也急,驴起来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拉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来图个近朱者赤。

                        他蛮亲我,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

                        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

                        我说:我不吃。

                        他说:吃吧吃吧吃吧。

                        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

                        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里塞满了怎么嚼?!

                        他也蛮亲妮可,经常夸妮可。

                        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

                        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的饭和我妈做的饭一样好吃。

                        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的身材和我妈的身材一样苗条。

                        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

                        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

                        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反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

                        二彬子请小二胡来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

                        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

                        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

                        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临走时,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没能再见面。

                        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

                        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的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

                        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

                        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呼呼地进进出出。

                        他的脖子上天天带着那个奇怪的挂饰。

                        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斤。

                        (三)

                        夏有凉风秋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

                        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

                        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

                        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彩票一样。

                        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

                        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

                        她手抠着大门不撒手,笑着喊:不要啊……去个布达拉宫而已啊。

                        二彬子把她抱起来扔出去,她隔着门缝用广东话笑骂:契兴啊(发神经啊)……去布达拉宫用不着拿登山杖啊。

                        布宫的门票比故宫的还要贵,我们都不舍得花那个钱,妮可是我们当中唯一进过布达拉宫的。她的小导游旗是最特别的,登山杖挑着一只爱立信大鲨鱼手机,后面跟着一堆日本株式会社老大叔。

                        爱立信后来被索尼收购,不知道是否拜妮可所赐。

                        那时候,我们在拉萨的交通工具是两条腿加自行车,偶尔坐三轮,万不得已才打车。拉萨打车贵,北京起步价7.5元的时候,拉萨就是10块钱了。

                        大家在各自的城市各有各的社会定位,来到拉萨后却都回归到一种低物质需求的生活中,少了攀比心的人不会炫富,也不太会去乱花钱。

                        大家好像都不怎么打车,再远的路慢慢走过去就是,心绪是慢悠悠的,脚下也就用不着匆忙赶路。

                        在我印象里,妮可只打过一回车。

                        有一天下午,她像一只大兔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打车,我说借多少?她说快快快,150!

                        我吓了一跳,150块都可以打车到贡嘎机场了,一问她,果不其然。

                        妮可带的团的一个客人掉了个单反相机盖,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去机场才来得及交还。

                        我问她是客人要求她去送吗,她说不是。我说那客人会给你报销打车费吗?

                        她说:哎呀哥哥呀,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我乐了,好吧这不是钱的事,这是算术的事好不好,打车去贡嘎机场要花150块,返程回来又是150块,这还不算过路费……

                        我拗不过她,陪她打车去的贡嘎机场,计价器每跳一次我就心痛一下,我算术好,十几斤牛肉没有了。

                        丢镜头盖的是个大阪大叔,我们隔着安检口把镜头盖飞给了他,机场公安过来撵人,差点儿把我扣在派出所。

                        返程的钱不够打车,坐机场大巴也不够,我们走路回拉萨,走了十里地才拦到顺风车。

                        司机蛮风趣,逗我们说:你们是在散步吗?

                        我一边敲妮可的脑袋一边回答说:是,啊,吃,饱,了,撑,得,慌,出,来,散,散,步喽,啊,哈!

                        说一个字敲一下。

                        那个丢镜头盖的大阪大叔后来邮寄来一只陶瓷招财猫,算是谢礼。我把那只猫横过来竖过去地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我那150块钱。

                        十几斤牛肉啊……牛肉啊!

                        牛肉啊!

                        (四)

                        我那个时候晚上开酒吧,白天在街头卖唱,卖唱的收入往往好于酒吧的盈利,往往是拿下午卖唱挣来的钱去进酒,晚上酒吧里再赔出去,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拉萨不流行硬币,琴盒里一堆一堆的毛票,拉萨把毛票叫作“毛子”,我们把街头卖唱叫作“挣毛子的干活”。

                        那时候,大昭寺附近好多磕长头的人,路人经过他们的身旁都习惯递上一张毛子,以示供养、以敬佛法。藏民族乐善好施,布施二字是人家时时刻刻都会秉行的传统价值观,受其影响,混迹在拉萨的拉漂们也都随身常备毛子。

                        朝圣者一般不主动伸手要毛子,主动伸手的是常年混迹在大昭寺周围的一帮小豆丁,这帮孩子算不上是职业的小乞丐,抱大腿不给钱就不走的事是不会做的,他们一般小木头桩子一样栽到你跟前,伸出小爪子用一种很正义的口吻说上一句:古奇古奇,古奇古奇。

                        古奇古奇,是“求求你给一点儿吧”的意思。

                        你不搭理他,他就一直说一直说,直到你直截了当地来上一句:毛子敏度。

                        口气和口吻很重要,这帮孩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惹恼了他们的话当真骂你。

                        他们骂人只一句:鸡鸡敏度!

                        一般人骂人是指着鼻子,他们是指着裤裆开骂,骂得你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敏度,在藏语里是没有的意思。

                        我是属于打死也不受胁迫的天蝎座,当年被“敏度”了不知多少回,时间久了那帮小祖宗一见到我,远远地就高喊“鸡鸡敏度”,搞得我和弦按错、鼓点敲乱,搞得身旁刚到拉萨的漂亮妹子一度以为那是我的藏语名字。

                        高原的空气干燥,街头开工时,水如果喝得少,几首歌就能把嗓子唱干。

                        妮可妹妹心肠很好,每天晚上都会跑来给我送水。每次她都抱着瓶子,笑眯眯地坐在我身后,顺便帮我们收收卖唱的钱。

                        她最喜欢听赵雷唱歌。

                        雷子那时是拉萨的街头明星。每天他一开唱,成堆的阿佳(拉萨藏语,姐姐)和普木(拉萨藏语,姑娘)脸蛋红扑扑地冲上来围着他听。他脾气倔,刺猬一只,只肯唱自己想唱的歌,谁点歌都不好使。

                        妮可例外,点什么他唱什么,妮可怕他太费嗓子,每天只肯点一首,点一首他唱三首,谁拦都不好使。

                        雷子喊她“姐”,在妮可面前他乖得很。

                        雷子另外有个姐姐嫁到了国外,那个姐姐对他很好,他曾给姐姐写过一首歌:

                        姐姐若能看到我这边的月亮该多好

                        我就住在月亮笑容下面的小街道……

                        姐姐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你应该很了解我就是孩子脾气

                        最近我失去了爱情生活一下子变得冷清

                        可是姐姐你不必为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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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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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许哭(2)
                          姐姐你那边的天空是不是总有太阳高照

                          老外们总是笑着接吻拥抱看上去很友好

                          你已经是两个小伙子心中最美丽的母亲

                          在家庭的纷争中你是先让步的贤妻

                          姐姐如果感到疲惫的时候去海边静一静

                          我也特别希望有天你能回来定居在北京

                          我知道有一些烦恼你不愿在电话里和我讲起

                          你会说don"t worry傻傻一笑说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

                          雷子打小苦出身,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高兴了没人分享,委屈了自己消化。北京城太大,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人人都是自了汉,坑他的人多、疼他的人少,故而,他把对他好的人都放在心尖上,以及琴弦最深处。

                          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应该对他很好吧。

                          我没见过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我只记得他在拉萨街头放声高歌时,一侧身,露出了半截脱了线的秋衣,妮可坐在他身后,盯着衣角看上一会儿,偷偷侧过身去,悄悄揩揩眼角的泪花。

                          她和那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姐姐一样,都蛮心疼他。

                          会心疼人的姑娘都是好姑娘。

                          (五)

                          下午卖唱,晚上开酒吧。

                          酒吧名叫“浮游吧”,取自《诗经·曹风·蜉蝣》: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很多年之后,有人说浮游吧代表了拉萨的一个时代。

                          当年的浮游吧藏在亚宾馆隔壁的巷子里,英文名曰:for you bar。

                          因为这个英文名字的缘故,当年很多穷游的老外常来光顾,他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浪漫,于是招牌底下时常可以看见小男生向小女生告白、小女生向小男生示爱。

                          我从小学美术,英语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英文水平烂到姥姥家,字母是24个还是26个一直都搞不清楚,为了酒吧的生意不得不拜托妮可帮我搞英文速成。

                          她当真厉害,教了我一句酒吧万能待客英文,那句英文就四个单词:coffee? beer? whiskey? tea?(咖啡?啤酒?威士忌?茶?客官您要喝哪一种呢?)

                          这句话直奔主题、直截了当、百试不爽,当真好使,我一直用到今天。

                          妮可当年在浮游吧当会计,她长得乖,是我们酒吧的吉祥物,人人都喜欢逗她,一逗她她就乐,一乐,脸上就开出一朵花。

                          我说:妮可你这样很容易笑出一脸褶子来的,回头嫁不出去砸在手里了可如何是好?

                          她慌了一下,手捂在脸上,顷刻又笑成一朵花。

                          她说:或许有些人不在乎我有没有褶子呢。

                          她说的那个“有些人”我们都认识,我不再说什么。

                          好姑娘总会遇见大灰狼,妮可也不例外。

                          她那时候爱上的是一个渣男,脚踩两只船的极品渣。

                          墨分五色,浪子有良莠,有些人走江湖跑码头浪荡久了,养出一身的习气,张嘴闭嘴江湖道义,转身抹脸怎么下作怎么胡来,这种人往往隐藏得极好,像只蜘蛛一样,慢慢结网,然后冷不丁地冲出来祸害人。

                          渣男嘴甜,表面功夫做得极好,女孩子的心理他吃得透透的。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给妮可画了一张饼,从追她的第一天起就说打算娶了她和她举案齐眉一辈子。

                          妮可爱上那枚渣男时,并不知他在内地已有女友,渣男也不说,直等到妮可深陷情网时才吐露三分,他解释说内地的女朋友重病在身,现在和人家分手,等于雪上加霜。

                          他说:妮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为了咱们的将来,你能别去在乎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吗?

                          他吃准了妮可不舍得和他分手,逼着妮可默认了自己脚踩两只船的事实,只推说时间可以搞定一切。

                          妮可第一次谈恋爱,莫名其妙成了个“三儿”。

                          渣男和自己内地的女朋友打电话发短信的时候,不怎么避讳她。

                          妮可单纯,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吵过架,她可怜巴巴地喜欢着他,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口。她是客家人,对感情一根筋得很,心火烧得凶了,就冒死喝酒浇愁。

                          她有哮喘,两瓶拉萨啤酒就可以让她喘到死。我们胆战心惊地把她弄活,转过天来客人少的时候,她又自己一个人躲到没人的角落抱着瓶子喝到休克。

                          酒醒了以后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自己馋酒了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忙忙活活地该洗被单洗被单,该当导游当导游,该当会计当会计。

                          这个傻孩子苦水自己一个人咽,并不去烦扰旁人,找人来当垃圾桶。那时候我们都只知她感情不顺,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我蛮担心她,有时在唱歌的间隙回头看看她,她独自坐在那里出神……这场面让人心里挺难受。

                          我那时年轻,女儿家的心思琢磨不透,劝人也不知该怎么劝,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说:妮可,别让自己受委屈。

                          她脸红了又白,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总要努力去试试哦……

                          她又说:不要担心我……也没那么委屈啦。

                          她实在太年轻,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历经波折后都会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话说,你我谁人不曾当局者迷过呢?

                          (六)

                          那时候,我们一堆人几乎24小时待在一起,妮可例外,她谈恋爱的那半年,几乎每天都会消失一会儿,不用说,一准是约会去了。

                          爱情和理智是对立关系,恋爱中的女人情商高于智商,她那段时间偷偷买了眉笔粉饼,脸擦得明显比脖子白,我们都发现了,就她自己不觉得。

                          有一次她打电话时,被我听到了。她用两只手抓着话筒,轻轻地说: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我没别的意思……好了,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每次约会的时长不等,有时候半个小时,有时候三五个小时。我们摸着一个规律,但凡她半个小时就回来,一准是瘪着嘴闷声不说话的,不用说,约会时又受气了。她回来的时间越晚心情就越好,有时候到了酒吧夜间开始营业时才出现,哼着歌,眼睛弯弯的,嘴角也是弯弯的。

                          妮可蛮负责任,在我的印象里,她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好像从未误工过,每天晚上开工时,她都会准时出现。

                          但有一天,妮可消失了很久,晚上也没来上班。她从半下午出门,一直到半夜也没出现。

                          那天太忙,没顾得上给她打电话,半夜我们回客栈的路上还在猜她会不会夜不归宿,等回到客栈了才发现不对劲。

                          妮可的房间是在大门旁,隐隐约约听到她在房间里哭。

                          我和二彬子跑去敲门,怎么敲也敲不开,二彬子比我性急,一脚踹开了小木门,妮可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哭,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哭肿的眼睛早已睁不开了。

                          我过去拉她,冷不丁看见腮上半个清晰的掌印。

                          我气得哆嗦起来,问她:谁打的?!

                          她已经哭到半昏迷的状态,拨楞着脑袋含含混混地说:自己,自己摔的。

                          自己摔的能摔出个巴掌印吗?!

                          我问:是他打的吗?说话!

                          无论怎么问她,她都不肯多说,只是哭,再不肯多说一句话。我和二彬子搞来湿毛巾给她擦脸,她一动不动地任凭我们摆布,面颊刚擦完又哭湿,红肿得像桃子,折腾了半天才把她抬上床盖上了被子,不一会儿枕巾又哭湿了。

                          我咬着后槽牙说:妮可,你先睡,有什么话咱们明天说,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只管说。

                          暴力不解决问题,但解气。她只要一句话,我们连夜把渣男打出拉萨。

                          但她死扛着什么也不肯说,只是哗哗地淌眼泪。

                          在关上门之前,她终于肯开口了。

                          她声音低低地轻喊:哥……

                          我说:嗯?

                          她说:哥……你们屋能不能别关灯?

                          我们没关灯,一直到天亮,都隐约听得到对面妮可房间里传来轻轻的抽泣声。

                          妮可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街面上的人问她哪儿去了,我们只推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第三天,渣男找到酒吧来了,他大大咧咧地推开门,张嘴就问:欸,那个谁,妮可怎么不接我电话?

                          又说:一吵架就玩失踪……女人啊,真麻烦。

                          之前碍着妮可的面子,大家对渣男都还算客气,他来喝酒并不收酒钱,偶尔也称兄道弟一番。渣男知道我们和妮可的关系,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素日里言辞间很是百无禁忌。

                          我们一干人来拉萨是来过日子的,并非来惹是生非的,开酒吧和气生财,遇到说话口气硬的人也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久之,渣男以为遇见的是一群只会弹琴唱歌的文艺青年。

                          他犯了一个错误,错把文氓当文青。

                          氓是流氓的氓。

                          还没等我从吧台里跳出去,二彬子已经满脸微笑地迎了上去。

                          渣男是被踹飞出去的,四脚朝天滚在台阶下,然后一路连滚带爬,被一堆他心目中的文艺青年从浮游吧门口打到了亚宾馆门口。

                          过程不多讲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渣男尿湿了裤子,磕掉了一颗门牙。

                          二彬子是北京通州人,来拉萨前的职业是城管。

                          我们等着110上门,一直没等到,渣男被打跑后没再出现,事情就此画上句号。

                          后来知晓,那天渣男和妮可约会时随身带了一份合同,他想要妮可在合同上签字,并说了一个交换条件,他说:你把客栈给我一半,我回去和她断了,全心全意和你在一起。

                          妮可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番话出自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之口?

                          妮可苦笑,问:你爱过我吗?

                          渣男说:爱啊,一直都爱啊。

                          妮可接过合同,她说:如果你已经不爱我了,早点儿告诉我好吗?

                          渣男说: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爱你啊……快点儿签字吧,亲爱的。

                          他脚踩两只船,她忍了。她以为他知晓她的隐忍,幻想着能忍到他良心发现的那一天,没成想他并没有良心。

                          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合同在妮可手中被慢慢撕成雪花,一扬手撒满了人行道。

                          渣男吃了一惊,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吃定了妮可,惊讶瞬间转化为恼羞成怒,他抬手抽了妮可一个大嘴巴。

                          女人容颜逝去要十年,男人贬值不过一瞬间。

                          妮可没哭也没闹,甚至没再多看他一眼,她转身离开,一步一步走回仙足岛,关上房门后才痛哭起来。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在此之前她的世界一片单纯,从未有过如此汹涌的伤心。

                          听说,每个好姑娘都会遇到一只大灰狼,据说只有遇到过后才能拥有免疫力,有免疫力是件好事,可大灰狼留下的阴影呢?

                          事情过后,我们一度很担心妮可的状态,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我们带她去踢足球,带她爬色拉乌兹逃票去色拉寺,希望大汗淋漓能代谢走一些东西,诵经声能带来一些东西。

                          她乖乖地跟在我们旁边,看不出有明显的异样,和以前相比,只是话变得很少。

                          之前那个乐呵呵的妮可去哪儿了?我们想让妮可快点儿好起来。

                          我们满屋子“破四旧”,努力销毁渣男的一切痕迹,搜出来的零碎装了半编织袋:妮可给他织了一半的围巾,妮可给他缝的手机套,妮可给他拍的照片……还有他唯一送过妮可的礼物:一只杯子,上面印着一行字: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问你妹啊问,满世界玩得起的姑娘你不招惹,偏偏来祸害一个傻姑娘。

                          我一脚跺碎了杯子,硌得脚心生疼。

                          渣男学过两年美术,他追妮可的时候,曾在妮可客栈的墙壁上画过一幅金翅大鹏明王。怕妮可睹画伤情,我搞来乳胶漆把那幅画涂刷干净。

                          我在那面崭新的墙上画了一只硕大的卡通小姑娘,红扑扑的脸蛋、童花头,还有一对笑笑的小对眼。

                          又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堆脑袋,众星捧月般围在她周围,有的小人儿龇着牙抠鼻屎牛牛,有的小人儿摆出一副黄飞鸿的姿势,有的小人儿抱着吉他嘴张得比脑袋还大,所有的小人儿一水儿的斗眼。

                          妮可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画画。

                          她问:哥,你画的是什么?

                          我说:喏,这是你,这是咱们一家人,咱们一起在过林卡(藏语,郊游或野炊的意思),高高兴兴地一直在一起。

                          我说:妮可,你是不是很感动?感动也不许哭啊。

                          她一下子用手捂住眼,脑袋上下点着,带着哭腔说:嗯嗯嗯……

                          我说:这才是好姑娘……哥哥请你吃个大苹果吧。

                          我挥手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只大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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