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Tahoma, "]一名阿拉伯妇女在迪拜一家美容中心担任接待员,因在工作单位盗窃美容产品,被判处三个月监禁并罚款21000迪拉姆。并将在刑满后被驱逐出境。[/font]
[font=Tahoma, "]据美容中心经理介绍,被盗物品价值2.1万迪拉姆。[/font]
[font=Tahoma, "]法庭获悉,罪犯打算为自己和家人使用这些产品。当阿拉伯妇女寻求她的同事(医生)帮助她和家人使用这些美容产品时,她的同事在她的家中发现了这些产品,因为怀疑这些物品可能属于单位,于是将此事告知了经理。[/font]
[font=Tahoma, "]法院获悉,该经理随后指派一组员工对该中心的产品库存进行盘点,发现该中心的材料短缺,估计损失约为21000迪拉姆。[/font]
[font=Tahoma, "]通过监控录像显示,阿拉伯妇女在没人时进入美容产品储藏室并偷走了其中一些产品。[/font]
[font=Tahoma, "]随后经理报警,指控阿拉伯妇女盗窃,并出示了证据。警方传唤了阿拉伯妇女并审问了她,但她否认从该中心偷了任何物品,声称是自己花钱买的。然而,调查证明,她拥有的产品属于她工作的美容中心。因此,法院认定她有罪,并作出了上述判决。[/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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