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鸡被吓死吗? 还是被一只手电筒吓死 湖南法院最近就审理了 这么一起案件 2022年4月,被告人谷某某因私自砍树与钟某某家起了纠纷,谷某某由此心生怨恨。 为了打击报复,谷某某趁夜色偷摸至钟某某家的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导致鸡群在受到惊吓后,四处乱飞,聚集到角落,460只鸡因互相挤压、踩踏而死亡。 被钟某某发现后 谷某某为此赔偿了3000元 其心里对钟某某的不满 也变得更加强烈 于是,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家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 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主观上为泄私愤,意欲造成他人损失,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鸡群死亡的情况,仍先后两次实施照射鸡群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上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被告人谷某某的犯罪情节、 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谷某某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 不仅包括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如烧毁他人所有的汽车,摔烂他人的手机等;也包括效用上的丧失,如放飞笼中的小鸟,将他人的戒指扔入大海等。 此外,我们通常认为“财物”就是指无生命的物品,但是在财产犯罪中的“财物”还包括有生命的动物。本案中,钟某某饲养的鸡属于其个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 这下真是得不偿失 不过鸡群会因电筒照射受惊 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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