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3000美金新冠特效药被私吞?人刚回国就失联》成为网友的热议话题。
原以为评论区会讨伐拿走药物后失踪的某某,结果在评论区都一致倒向被采访者。
“弄那么多药回去不也是为了骗人?知不知道这属于什么行为?”
“走私贩卖“假药”?”
“贩卖药物本身就是犯法”
......
此前,国内药物资源一度短缺,许多人纷纷从柬埔寨人肉背药回国。
在评论中,许多人都认为新冠特效药属于违禁药物,不能带回国。
新冠特效药真的不能带回国吗?在国内合法吗?
对此,柬埔寨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咨询了律师、采访海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相较于医疗机构出于临床急需的背景可以通过审批进口少量药物,个人在何种情况下允许携带境外药品进入境内在法律层面一直存在较大争议。
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第98条规定: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和124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引进辉瑞Paxlovid并附条件批准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售价为2300元/盒,由于是处方药,辉瑞Paxlovid需要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才可购买。
而大多数人从柬埔寨代购新冠特效药并不是Paxlovid,而是默沙东新冠口服药Molnupiravir。此前,Molnupiravir在国内此前已递交上市申请,但目前还未获批。
那是否不可以携带此药回国?
经营者仍将面临违法进口药品的行政处罚。
此外,非医学专业人士,私自使用处方药有很大风险。
在此提醒需要携带新冠特效药回国的网友,一定要认准合法合规的药物,并通过合法渠道携带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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