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首尔警察厅透露去年7月在首尔江南区抓获了一伙运营“交换配偶俱乐部”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俱乐部老板A某以及4名服务人员。
当时,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推特等SNS中上传文章和照片招募参加交换配偶活动的男女。
他们以A某在江南区新沙洞开的俱乐部(夜店)作为交换场所,客人仅需交纳10万~30万韩元的入场费即可参加或观看活动。另外,他们每周还会定下“集体性·交”、“交换配偶”等主题用来招揽客人。
据悉,在警方进行管制的当时,该俱乐部有14名男性、12名女性共26人参与交换配偶活动,其中部分衣衫不整。
该俱乐部与普通的俱乐部不同,大厅中央设有床型沙发,床周围还设有沙发,大厅的四周也设有用窗帘遮挡的床型沙发。
尽管该事件十分恶劣及淫乱,但是参与交换配偶活动的客人并不会受到处罚,因为这是他们自发性的集体性行为,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说明他们违法,所以警方仅对A某和俱乐部的4名服务人员进行了立案。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这是成年人在相互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客人之间没有金钱往来,他们是自发性地发生性行为”、“虽然可能不符合国民情绪,但是并没有处罚依据”。
去年10月,警方以涉嫌违反《关于淫秽媒介及风俗营业限制的法律》、《食品卫生法》为由将A某和4名服务人员不拘留移交给了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女性儿童犯罪调查部。
淫秽媒介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未成年人或没有淫秽习惯的妇女为媒介进行奸淫的罪,韩国刑法规定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风俗营业限制相关法律是在娱乐业等场所限制损害美风良俗或妨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行为,以保护美风良俗、保护青少年免受有害环境伤害为目的的法律。
至于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则是因为A某将该俱乐部仅申报为了普通餐厅,然而实际上却运营着非法场所。
今日该新闻爆出后,韩国网友对此也是议论纷纷:
只能说互联网上真是啥人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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