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的男性并不能意识到“女性也是人”,对他们来说,当自己需要乐趣,就可以“使用”女性这种“工具”。你可能不信,这种忽视女性主体性的观念根植于大部分人心里,即便你也是女性。
我也曾是这种不平等的性别文化的受害者,并在事情发生后的15年里始终无法正视它。写这篇稿子让我改变视角,也获得力量。当你能看清人们如何受到支配而不自知,你就可以面对自己的经历,也有勇气把它讲出来,写下来。
他们认为,没有人受伤害
九月,我在翻读媒体报道时发现了这样一件事:香港岭南大学教授陈效能从2019年起,历时3年,访谈了50位曾偷拍女性裙底的人。
我即刻决定去联系陈效能,想了解这50位受访者都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偷拍,然后写一篇《50位偷拍者的肖像》。
当时,我坚信这很重要,因为过去两年,作为一个关心性别议题的女性,几乎每个月我都会刷到至少一条有关偷拍的新闻,有些是偷拍裙底,还有的是男子潜入女厕或女浴室偷拍,事发地就在街上、商场、地铁,甚至是很多高校,而媒体往往只报道梗概,或只有受害一方的声音。我想,一直隐身的施害者的信息也应该被补全。
两周后,陈效能发来了她的研究报告,100多页,相当于一本书。报告中的50位受访者背景各异,有人单身,也有人有伴侣和子女,还会表示和伴侣关系很不错。
他们对偷拍原因的解释大体一致:偷拍并不是为了性。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某种“刺激感”、“成就感”。很多人说自己是以此“解压”。他们为自己开脱的逻辑是:只要不被发现,就没有人受到伤害。
最让我惊讶的信息关于这些偷拍者怎么看待女性。访谈中,他们几乎记不起对方的特征,A或B对他们来说没分别,关键是裙子要够短、够散开,这样好拍到。谈到怎么看偷拍这件事,很多人打了各种比方:
“像拍风景” “像拍食物” “是我拍摄的播放清单之一,是我拍的那么多东西里的一个类别”
一位男士曾被妻子翻手机看到过裙底照,当时妻子惊愕不已,他却觉得她“好大反应”。他反问妻子:和你去旅行,我不也会拿手机到处拍吗?
我给陈效能打了视频连线,问她对此怎么看。陈效能说,这就是物化。随后她强调:把女性看作物品的视角并非个体特例,也不是这些男性天生的,而是被不平等的社会性别文化所塑造。
我说,作为女性,我努力去理解偷拍者的内心世界,但这些男性的表述还是让我感到被冒犯,更多女性对此会是怎样的感受?
“我的目的不是要女性原谅这些男性,其实这些男性也很难原谅自己”,陈效能说。她觉得和女性一样,男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性别文化的受害者。
站在社会学研究的立场,我能理解陈效能说的。但我还是不确定,这样的理解算不算为施害者开脱?
全是她的错
编辑部的选题会上,我说我打算写曾偷拍的男性的故事,最终指向不平等的社会性别文化。一位女性编辑说:我觉得这样对女性不公平。
她解释,首先是,性别文化对女性的伤害,和对男性的伤害可能并不对等。男性只是被塑造为施害者,但女性作为受害者要承受什么呢?
以及,理解施害者的前提,是受害者得到了公正的对待,但这在我们所处的内地还没有实现。
2021年10月,偷拍在香港正式“入刑”了————新增“窥淫罪”等4项刑事罪行,最高监禁5年。此后受害者只要及时报警,几乎都会被受理,即便当场没抓到人,也能通过街上遍布的摄像头找到施害者。
但在内地,惩处偷拍的法律规定是行政拘留最多10天,罚款500元以下。而我在新闻中常常看到的是,女性被偷拍后求告无门,只能在网上控诉。
我通过社交媒体,找到了四位曾遭遇偷拍的女孩,和她们打了电话。
2022年5月,小熊在大学教学楼被偷拍裙底,她请学校调监控,层层审批,3天后被拒绝了。也是在大学,阿莓在女厕被一个男生从隔间的侧门下偷拍。她直接报了警,到了派出所,警察劝她私了。
学校和警察的态度很冷淡。小熊被告知:对方也是学生,照片删了,“学校会处理”,但何时、怎么处理,都没有答案。随后学校又称其“患有精神疾病,且父母离异”,一些老师表示他也“很可怜”。偷拍阿莓的人倒是自己认了罪,但警察仍劝她算了,反复说“你这样把人家一辈子都毁了”。做笔录时,这位男警察问她:你当时裤子脱到什么位置?私处拍到什么范围了?她感到被羞辱,第二天被六个朋友陪着才敢再去派出所。
受害者求助后可能遭遇种种制度阻碍,这是我事先可想象的——这种情形因为常出现在新闻中而并不陌生。女孩们也都说,自己对此有心理准备,因此受影响是有限的。
真正让我感到震撼,也超出了她们的想象,继而带来无限痛苦的,是他人的反应—— 你会因此被迫看到从网上的陌生人到至亲,都怎么看待你受的伤害,以至看到人们是怎样看待女性的。
人们认为被偷拍是你的错。看到小熊穿着短裙,处理此事的男老师提示她“作为女生还是要多穿点”。当阿莓向警察指认当时的厕所隔间——门恰好坏了关不严,她的男朋友立刻说:你为什么把门开这么大?
人们认为把这件事说出来也是你的错。小熊和母亲去报警,一位女警察把她母亲拉到一边,说这事涉及名誉,不建议报警。阿莓在警局打电话给父母,又打给姐姐姐夫,这时男警察来了句:知道的人越多对你越好是吧!
她们被指责说谎或别有用心。饭饭在网上发视频,讲自己在街上被偷拍裙底后,评论区涌入几百名男用户,嘲讽她“长这么丑谁拍你”,有人让她“把证据发上来看看”。小熊的遭遇被学校无视后,她发朋友圈维权、上了微博热搜,学校里有一位男老师在课上问学生:这女生是不是想红?
小熊发朋友圈维权后不久,四五个老师开始每隔5分钟轮番给她打电话,从下午打到深夜,指责她给学校惹麻烦。他们语气委屈又强硬:你让我们老师被网暴了。
接下来,你可能会受到朋友的背叛。
小熊不再接电话之后,三四个学校领导分两拨来宿舍堵她。她躲进隔壁宿舍。随着领导逐步施压,两个室友,都是她亲密的朋友,或许是出于害怕,对领导说:是的,她确实做的不对。这句话让她彻底崩溃了。
还有父母的背叛。阿莓的妈妈反对她报警,说这样小题大做会被报复。小熊的妈妈对她说,你这样做没意义也没必要,这原本是小事,你的负面情绪是你自己无法克服,不是外界的原因。
我看过《黑箱》,一位日本女性自述被熟人性侵后如何维权的书,其中很多情节都和几位偷拍受害者的遭遇极相似:报警后不被受理、发声后被羞辱、反复被质疑不是“完美受害者”......和几位女孩打电话时我常常想起这本书。
但是,这明明是偷拍——比起熟人性侵、性骚扰等等存在复杂性和模糊地带的情形,偷拍中的是非曲直本应一目了然。受害者几乎完全是被动、不知情的,她们能有什么错呢?
但事实就是她们受到来自所有人的伤害。这让我意识到,按照从前的想法,单写施害者如何被塑造的确远远不够。陈效能所说的“社会性别文化”,不只是偷拍发生前及那一刻作用于施害者,也在事后作用于所有人,包括女性。
即便在香港,制度上相对有保障,一个女孩在社工调研中说,她不敢把被偷拍的事告诉身边人。她害怕听到指责她的话。
需要乐趣,就找女性这种“工具”
给女孩们打过电话的当晚,我迅速把受害者的部分写了下来。这是我完全能共情的,我想大众也容易理解。可是施害者的部分呢,怎么写才不算是“为他们说话”?
有天夜晚骑车时,想到编辑部对于“理解施害者”的讨论,我突然有点心急,觉得自己的意图没有完全被理解;再想到如今的舆论环境下,呈现男性施害者的视角常常被指责为不符合女性主义,我又有点愤怒,觉得这是种偏见,会阻碍进步。
我真的认为施害者的视角是重要的,就像拼图上巨大的一块,只有理解了他们的想法,才能拼出性别文化的全貌;同时,受其伤害的女性也才能进一步理解自己的遭遇。
我希望能实地了解施害者,于是联系了为陈效能介绍访谈对象的香港社工机构,又请一位香港作者和两位曾偷拍的男性见了面。
A向我们讲述他的第一次偷拍,仿佛完全是偶然、无意识的。那天在巴士上,一位女士坐在他旁边,他不知为何就“突然”想偷拍她裙底。他犹豫了20分钟,直到那女士起身要下车,那一刻他想“错过就没机会了”,于是垂下手偷拍。
B曾三次因偷拍被捕。但和A一样,他也说当时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偷拍。陈效能访谈的50位男性也都这样说。他们形容开始偷拍是“机缘巧合”,念头是“自动出现”。很多人甚至说,之所以接受访谈,是希望陈效能帮他们搞明白。
第一次之后,他们很快上了瘾。但和我原本以为的很不同,偷拍的瘾并不是直接的性欲望。多数人不会重看影像,甚至不保存,他们追求的是过程中的“刺激感”和“成就感”。A说,快感就在于“别人看不到,而我能看到”;B说,那是种“主宰的感觉”,“我可以控制我想做的事,而你不知道”。这些表达让我想到“男性凝视”的概念,即男性不经女性同意,就带着性的眼光肆意观看女性身体,从而体验到权力。这其实是一种被不平等的文化建构的,间接的性欲望。
不过,偷拍者们并不会意识到这点,他们认为这件事和性没关系,只是一种虽不光彩,但不严重的游戏。一方面,他们觉得这不可告人;但同时又会举“女星走光照”为例,认为社会还是容许偷拍的。
直至成瘾到失控,“一天就拍十几段”,他们开始感到懊悔,想停止,但停不下来。
被捕时,他们反倒“松一口气”——终于有外力来叫停了。一位男士对此理解为“上天安排”。
谈到受害者时,B对我们说,前两次因偷拍被捕时,他都不记得女性有反应。第三次,受害者在现场大哭,他极受冲击,“她的反应让我觉得和强奸她是一模一样的”。我感到惊讶。另一种性别的感受对他就像彻底的盲区,若非有歇斯底里的提醒,他看不见,也不想看见。反过来说,女性似乎只有发疯,才能被看见。
为什么这些男性会对女性的感受如此无视呢?我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能将另一个人“物化”至此,以至完全屏蔽了对方作为人的意愿和情感。
访谈中,陈效能让男性们详细回忆第一次偷拍前的经历,结果发现,几乎所有人都看过大量偷拍主题的AV。在第一视角拍摄的偷拍AV中,摄像头先对准女性下半身,再看到裙底,再看到内裤......女性都没有反应。看多了,他们说,现实中看到女性露出的部位,就会想看到没露出的。
一位男士觉得AV影响了自己对女性的看法,“它们讲个个女孩都是荡妇”。他渴望发现女性“表里不一”,于是想偷拍,“想知道清纯的外表底下,里面会是什么样的(内裤)”。
在搜索引擎上搜“偷拍AV”,会出现48,600,000个词条,其中很多并非演员扮演,而是现实中的偷拍视频。在内地,据报道也有海量偷拍裙底视频在网上交易,10元可买到近15小时的视频。
一位男士说,他8岁就开始沉溺这类视频了。另一位看过大量影像后,初中就偷拍同学。成年后,一些人加入偷拍群组,里面上千名男性分享“战绩”和方法,互相称赞“好厉害”。
陈效能这样总结他们生活的环境:性教育是AV,上网就能轻易看到偷拍影像,身边的男性鼓励他们“捕猎”,“造成在一般男性眼中,女性的身体是很容易就能得到的”。
可是,很多男性都处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何不是所有男性都偷拍?陈效能想找出让偷拍者跨越了界限的特别因素,于是请他们详细回忆第一次偷拍的经过。然而,50位男性都讲不出什么特别。他们方方面面都和一般男性没差别。
访谈了A、B的香港作者也对我说,见面时她强烈感到,他们都是普通人。A会讲和女友相伴十几年的往事,B会在晚上急着回家给孩子辅导作业。她对B尤其印象深刻。他是位蓝领,穿运动服,背双肩包,显得很平实,会主动寒暄。她甚至想,要是换个场合认识,不知道他偷拍,会觉得他人不错。
A和B都向我们回忆了他们的人生经历,讲述的重点都是“压力”。A讲自己和女友那一阵面临分离;B讲自己40岁失业两年。他们讲得详细又动情,听完你能理解,那的确压力很大吧。
但当他们讲到偷拍去解压,我们意识到,他们的逻辑完全是自我中心的。他们需要乐趣,就去找女性这种“工具”,这是他们身上唯一明显的“特殊性”。
我感到他们的表达很耳熟,甚至让我联想到生活中很多常见的男性行为:嫖娼、找女人陪酒......背后逻辑都一样。或许,把偷拍者看作特殊的一类人,继而挖掘他们何以至此,这样想并不正确。
事实很可能是: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一般男性,日常惯于物化女性,接触到偷拍影像后,偶然触发了偷拍。反过来说,所有惯于物化女性的,我们环境中的很多男性,都存在偷拍的可能。
陈效能和一位香港社工则认为,所有男性都可能偷拍。那位男社工甚至说:“可能有一天你会在新闻上看到我被拘捕了。”他们说男性会否偷拍,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对抗偷拍的资源”,比如受过性别教育、身旁有人提醒,或有丰富的个人生活来解压和转移注意力。
感性上,这个结论让我自己都很难消化,因为我很难想象身边的人会去偷拍。但两年前韩国女性面对的正是这样的情况:被称为“N号房”的偷拍群组里,总共26万男性上传了女性影像。26万,相当于韩国全体男性的1/100,几乎每位女性都认识不止100个男性吧。
在内地,偷拍小熊的男生L被曝光后,同班的女生也难以置信。L给她们的印象一直是:性格开朗、能力很强、乐于助人,还在国旗护卫队。后来,一些女生才回忆起L的另一面:聚餐时,他会对女生们讲述自己和前女友的种种性生活细节,且不止一次。
讲黄段子、把亲密关系中的女方隐私当作资本炫耀......这些行为和偷拍逻辑一致,却往往被看作小毛病。
我想起日本著名的女性主义学者上野千鹤子曾形容“厌女”(对女性蔑视)“如同物体的重力一般,因为太理所当然而使人几乎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也就是在讲社会性别文化覆盖式的影响,到了叫人浑然不觉的地步。
“我尝试抽离出来,真的当她们是人”
在香港,2021年秋的一个晚上,A在超市偷拍一位女士裙底后,一名女保安抓住他肩膀,抢走他的手机,叫他到保安室等待。他想过逃跑,但跟着走了,以为不过是警告。不料25分钟后,警察来了。
陈效能的访谈中,多数人经历的被捕比这更激烈。一位男士说,当时有三个男性路人将他包围,擒住他,一位女性路人一路拿手机拍他,见他躲镜头,她就说“有胆做没胆被拍!”还有二十多人围观。更多的男性隐约能感到四周是骂声,却不清楚骂的什么。他们只记得自己当时很恐惧,以至“大脑一片空白”。
他们被带到警署。警察见他们就讲:又多一个变态佬?
当晚警察要带他们回家或去单位搜证,很多人因此失业或失去了家庭。他们大多被判1年以上的感化令(每月见一次感化官)或100小时左右的社会服务令。一些人原本是公务员或专业人士,但从此不能再进入体制或大企业。
在内地,偷拍者至多被行政拘留10天,但往往会经历网暴和“社会性死亡”。偷拍小熊的L在事件曝出后,姓名、照片,乃至演讲视频都被扒出,有人在照片上PS红色大字“SB”,有人骂他“野狗”、“猥琐蝻”。微博上无数人刷屏要求他退学。网暴愈演愈烈,当晚课上,他突然走出教室,逃出学校,从此音讯全无了。
另一位内地的偷拍者P,在地铁偷拍裙底时,被路人拍下正面照发到了网上。网友们人肉出了他的个人信息,还曝光了他的感情生活。
陈效能说,访谈中最令她震撼的,是这些男性谈到被捕时的反应,很多人痛哭。
A说,被捕后两周,他瘦了10斤,很难吃饭和睡觉,总上网查同类案件的情况,想结果会怎样,而上庭还要等半年;另一位男士自觉“前途完了”,他原本即将结婚、出国,都不可能了。此后数月,他常常半夜打防自杀热线。
一位男士说,他想过自杀,因为不知该怎么面对子女和家人。而那些暂时瞒住了消息的,此后时刻害怕被发现,每次去执行社会服务令,都不知怎么向单位请假,向家人说明。还有人不敢再见人,听到社交软件弹出新消息也会恐惧,第一反应是又有人知道了自己是偷拍犯。
这些表达,一度让我看到了惩戒的意义和改变的可能。我原本以为,只要加大代价,犯罪就可能减少。
但他们仍然戒不掉偷拍。一位男士说:好像身上有个按钮,一碰到就会触发。另一位男士认为自己是“被魔鬼附身”。
他们的话让我们联想到科幻电影里一种常见的设定:人脑中被装了芯片,从此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社会性别文化”对他们仿佛已不止内化,而是让他们“异化”了——成了完全被这种文化操纵,而没有自我意志的偷拍工具。
感化官教他们,要把偷拍和被捕的画面连在一起想,反复训练,直到偷拍在脑中与恐惧绑定。这方法时间一长就失效。
也有人自己发明了更机械的做法:不再用带摄像头的手机;把屏保设成家人的照片作提醒;出门就全程和妻子打电话。有人上电梯时一看到穿短裙的女性,必须先后退10步,再站到男性后面。有人会快速冲到女性前面去。一位男士不敢再正视任何陌生女性了,街上有女性迎面走来,他也会避开。
他们说最大的痛苦是,不知该怎么看待自己了。一位男士有天查到一家辅导机构,见面后问出的第一句话是:“先生,我是不是变态的?”
这家机构叫“明爱朗天计划”,专为性罪犯提供辅导,即为我和陈效能介绍访谈对象的那家。在香港,男性偷拍被捕后还有一条出路,就是来这里自我改造。
我给朗天的负责人江宝祥打了视频,想知道如何“改造”。江宝祥说,要让这些男性学习一种新观念:人和问题要分离,即要看清什么样的文化怎样内化成你的问题,而这些是能摆脱的。
分享会上,施害者们听由社工录下的,受害女性的心声——有女性说自己后来患上抑郁症,有人不敢再外出,有人从此出门要穿两条裤子。他们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不上传就没影响”的逻辑并不成立,因为女性不知道照片会流向哪里,一直活在恐惧中。
“我不是受了刑责就一笔勾销”,一位男士听过录音后说,因为伤害会延续。他开始担心被他拍过的女孩,会不会有人严重到自残或自杀。
随后他们给在另一家机构接受帮助的受害者写信,以施害者身份向女士们道了歉,很多人写满一页纸。社工说,女士们收信后都感到惊喜,“她们没想到原来还有人会正视自己的行为”,同时,她们得以跳出单纯的受害者身份,成为改变者,并看到变化。
18位男性被发展成了义工,去帮助新来的人。江宝祥认为,这些男性作为亲历者,对于对抗性暴力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义工中包括被捕过三次的B。他说,给别人讲心路历程,也让他有机会梳理自己。
每天通勤公交上,他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思考自己是怎么被塑造的。他把这称为“时光旅行”。他想到,自己从小被严厉的父母责骂、管控,常感到压抑;而与之相对的是,初中时男生都把AV碟片藏他家,常聚在一起看,这是他青春期体验最深的“社交”和“自由”。成年后,他不再满足于看,想自己去拍。第一次被捕后,失业压力大,他就又偷拍。回忆那时的心情,他竟对我们说:“好像偷拍才是自己的世界......我觉得偷拍才是活着”。
1年辅导后,他觉得自己终于意识到,“我有选择权,可以不这么做,看到穿短裙的女士不代表就要拍下来”。
陈效能的访谈中,一位男士更直白地说,从前他“太过习惯女士都是物件能让我拍,但后来我尝试抽离出来,真的当她们是人......我就照着社工讲的去思考”。
江宝祥对我说,朗天在14年中辅导过数百位曾偷拍的男性,基本上每一位都有改变。我想,这固然是好事,听这些男性讲他们的内心变化,我也为他们和广大女性而高兴。然而,我常常更感到无奈——他们竟要付出这么多时间、代价,还要专业人士来指导,才能明白“女性也是人”。除了“社会性别文化”这个抽象的靶子,我不知道这样荒诞的局面能怪谁。
漫长的噩梦
写到这里,我最初想讲的都讲完了,可我感到这篇文章不能在这里结束。比起男性与社会性别文化的交互和斗争,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说,是关于女性。
因为,在接触了内地的四位受害者后,再想到男性摆脱偷拍的艰难,我不得不在对比中感到一种残忍:的确,男性是要花很长时间,去学习一种“常识”;可是曾被他们伤害的女性却要用更漫长的时间,来消化伤害。
小鹿在火车站的扶梯被偷拍裙底。当警察让描述偷拍者穿着,她发现自己对那人的外表毫无印象了。再后来,警察让她反复确认视频和照片,她不得不把自己被偷拍的影像看了好几遍。
那之后两晚,她连着做噩梦,梦到被威胁、被抢劫,甚至梦到有人要来杀她。她重新想起,过去坐公车被骚扰过,在大学遇到过两次露阴癖。
从此一上扶梯,她就心怦怦跳,注意看身后是否有男人,即便没人也要背靠扶手侧着站。扶梯上升时,她脑中一路在预演:万一又遇上偷拍怎么办?她想象自己首先要去抢手机,要大喊,争执中可能会受伤,她想象自己去医院做伤情鉴定。
饭饭原本在健身,想“解放自我”,要在夏天穿吊带和短裙。没想到第一次穿短裙就被偷拍了。她又不敢轻易“解放”了,偶尔穿裙子也要四处翻安全裤。
她常想起那天,一个男人偷拍她裙底,另一个在不远处盯梢。当她反应过来,两个男人已汇合,一起冲她露出得逞后的笑。她觉得他们看她就像个傻子。想到这里她就感到很无力。
后来她再看到有女孩发视频,讲自己被侵害的遭遇,她会本能地先点开评论区,几小时后再点开,确认女孩有没有被网暴,准备帮忙回怼恶意的留言。可是,每一次几小时后再点开,视频都消失了。她猜测女孩已经被骂到删了视频。这比骂战更让她难过:女性又后退了。
小鹿从此改变了看待男性的方式。在警局,她得知偷拍者是师范大学的学生,还有感情很好的女朋友。那天他是到车站去送女友,但随后就蹲守在扶梯旁,1小时偷拍了8个女孩。这让她从此再面对男性,哪怕是街上的陌生人,越是看上去友好体面,她第一反应越会想:谁知道他背地里是什么样的人?
电话里讲这些时,小鹿的声音还在抖。尽管过去16个月了,回忆和重述仍会带来受伤的感受。很多人会低估这对女性的影响,但据韩国的一篇报道,四分之一的偷拍受害者曾想过自杀。一名韩国女性2019年因此自杀身亡。
陷入漫长噩梦的也不只女性,男性也可能成为受害者。香港社工说,曾有位50多岁的男性来求助,说自己童年时被另一位男性猥亵。此后40年,他常常毫无来由地,突然就流泪。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看到救助机构的宣传。多次辅导后,他不再突然流泪了。
会被性别文化伤害的,还有偷拍者的伴侣们。她们以为另一半偷拍是自己的错。
男友偷拍被捕后,一个女孩哭了很久,觉得是自己“没用”,没有性魅力。也有女性怀疑对方是怎样的人,但最后又绕回自己怎么会看错人。
一位女士质疑自己,是不是从前太信任另一半,才导致他放纵;更多女性把偷拍理解成“病”,会感觉好一点,但随后又质疑这病是不是自己造成的。
七八位女士都对社工说,在她们眼中,另一半原本是100分的好人,还是100分的好丈夫,100分的好爸爸。这让她们感到割裂,想不通对方为什么要偷拍,不知该如何面对。她们试图去理解,可男方往往不愿意深谈。
她们还要为伴侣应对法律制裁和经济压力。一位太太不得不接受搬家以降低房租,还要取消孩子的补课费。多数人没有离婚或分手,或认为自己不该在男方最艰难时离开。但作为偷拍者的另一半,她们又感到羞耻,不敢向身边任何人倾诉。
在倾听这些受害者的讲述时,我常常会想到自己。我没有经历过偷拍,但曾体验过的恐惧、创伤和自我攻击,都和因偷拍受伤的女性一模一样。
小学六年级,有一天,我走在上学路上遇到一个骑着摩托的中年人。他在我面前下了车,说他受了伤,需要人帮助,然后就拉住我手腕把我往一旁的筒子楼里拽。楼洞里很黑,看上去像是搬空了。他开始摸我。这时二楼一扇门开了,一位老奶奶站到门前,一动不动看着我们,我就在这时跑了出来。
到校后,我没忍住和两个女孩讲了这件事,我说我很害怕。不知怎么事情就在班里传开了。班主任找到我,说你不要散播恐慌了。她还拎起了我脖子上的项链,只是在小商品市场5块钱买的,说你以后上学不要戴这种东西了。她请了我家长来学校。然而回家后,我无法讲述这件事,我说到“他把我拽进楼洞”就只能接“我跑出来了”。这个逻辑不自洽的叙事让我爷爷认定我只是在编故事。他们反复问我为什么要跟着走,可我当时就和那些被偷拍的女孩一样,那一刻不知道要做什么。
可是,你要说伤害,我觉得这些不是最大的伤害。最难过的是后来的15年里,我没办法向任何人讲出一个完整的版本,此时此刻也没有。因为我也会觉得这是我自身的污秽。现在我打着字,心跳很快,手发抖,想到过去曾无数次想对亲密的人说出来,最后都没有。那好像纯粹是一种语言上的阻滞,我就是无法说出那些字。同时,尽管我认为自己不应该这样想,尽管我相信爱我的人也认为自己不该这样想,可我一旦说出口,我们的亲密关系会不会从此被影响?
但现在,我打算把它写完整,像代谢掉一个不应该属于我的噩梦。那天他抓着我的手,让我摸他的生殖器。之后我跑出来,一路上都在找水,我很想洗手,可是一路都没找到。到了学校我立刻冲进卫生间,洗了很多遍。晚上到家后又洗了很多遍。
世界会变好吗
写下上面这段的几天后,走在路上我常常想:我已经把它讲出来了。我感到轻松,这辈子不必再为此纠结。这种感觉很奇妙:当它变成文字,仿佛就变成一件客观之物,我可以从外部审视它,而不再觉得它是我体内的一部分。
做这个选题同样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个曾经神秘、邪恶的男性施害者形象,随着探索的深入,渐渐变得具象、日常,直至还原成一个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人。我能从上帝视角去看他,意识到他和无数男性一样,长期生活在性别不平等的文化中,总是出于自我逻辑去“使用”女性而不自知。这让我觉得憎恨个体毫无意义,更重要的是,我不必再以混乱、无措的心态看待曾经的经历。我可以肯定地指出,该对此负责的是“性别文化”。
对于所有性暴力的女性受害者,或者应该说,对于所有曾遭遇过男性物化伤害的女性,理解性别文化的意义都是类似的吧:如果你能看清楚一切运行的根源,像看清行星运行的轨迹,你就不会活在黑暗、茫然的宇宙里。
不过,在我们改造了自己的认知世界后,现实世界会改变吗?一个女性处境良好的世界可能出现吗?做这个选题的两个月里,我翻完《厌女》又翻《父权制与资本主义》,把这些剖析性别不平等及其成因的著作重读了许多遍。我很清楚,哪怕只是讲偷拍这个小切口,要挖掘“根源”也是挖不到头的,它涉及经济、制度、法律、上千年的文化......要解决“根源”更遥遥无期。
但每当和香港的研究者和社工们交流,我又感到,至少先向前迈一小步是可能的。一年半前,香港还没有专门针对偷拍的法律,只能借“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之类不相干的罪名起诉,报警后也常常不受理。但在香港女性们坚持三年的倡议下,新法颁布,环境从此就不同了。
如今在香港遭遇偷拍,报警后,你会经历一个漫长的程序,录口供可能要一整天,到上庭要等半年,期间会有不同层级的警察重复来问询,这一切会消耗情绪和精力。但同时,有很多权利可以申请:涉及性罪行可要求安排同性别的警员来处理;上庭时为避免见到施害者触发负面情绪,还可以加一挡屏风。
你可以请警察帮忙转介社工。香港也有专门为性暴力受害者服务的机构风雨兰,会为女性提供长达数月的、陪伴式的服务。如果你听到“穿太少”、“不小心”之类的责备,社工会予以纠正——肯定你的确受到了伤害,并无须对此负责。此后你会反复听到这样正向的表达,以对冲内心反复涌起的罪咎和耻感。在街上,你也会看到电车广告挂着大字:“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错!”
你遭遇偷拍的概率可能也会低一些,因为这里在警示男性。偷拍入刑的重要意义,不只是增强威慑力,更是强调其性质。“窥淫罪”三个字告诉男性:偷拍就是“性暴力”。
女性在新环境下感受怎么样?我很想找香港的受害者聊一聊,但社工未能介绍。我试图像找内地受害者一样去社交媒体上找,于是问一位香港朋友:你们遇到这样的事会在哪里发?她回复:这种事不应该直接报警吗?
好吧,如果非要论结果,我们找到的四位内地受害者,除了一位在街上没抓住人也没证据,其他三位都报了警,最终都得到了处理——偷拍者被行政拘留5到10天。但如果放眼全球(日韩美英法德都已入刑),这样的惩罚是很轻的。更重要的是,女生们走过的路都太曲折了。
四位女孩都描述自己,是性格自信、坚强的,熟悉性别平等观念,“早过了自我怀疑的阶段”,面对外界质疑和责难都不会轻易动摇。其中三位的专业/职业都和传媒有关,有发声意识,也因此能进入我们的视野。她们应该是偷拍受害者中的少数,维权尚且如此难,多数沉默的,或是在争取权利途中某一环悄然掉落的女性们在哪儿呢?
尽管承受了种种二次伤害,四位女生都对我说,她们不后悔发声和维权。饭饭至今没有删除那条被骂了上百条的视频,她说,好像删了就是承认自己做错了;更重要的是,视频结尾,她科普了遇到偷拍时的应对策略,能看到每隔几天,有零星几个女生点赞和收藏。她希望能帮一个是一个。
她们期待着,有一天不必再反复教彼此如何保护好自己,而是整个社会能形成共识,并告诉男性,哪些事不能做,做错了又错在哪里。
最近,我见到一位从香港回京的男性朋友,他问我最近在做什么,我有一丝迟疑,怕提偷拍会让气氛尴尬,或不得不解释太多。没想到,他立刻点头表示了解:他知道香港颁布了新法,还对在公共场所多次看到过的反偷拍标语印象深刻。他只在香港待了一个月。
我也期待着,有一天我能在内地写一篇《50位偷拍者的肖像》,那意味着受害者已能得到理解和尊重,法律能合理惩罚施害者,人们能意识到性别文化的问题。那将是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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