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宾9000多万人口中,80%以上的人信仰天主教,天主教会在菲律宾国家政治及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举足轻重。多年从事菲律宾历史文化研究的奥罗拉教授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天主教会完全控制菲律宾社会后就禁止菲律宾人离婚,在天主教会干预和影响下,1949年菲律宾正式批准民事法典,禁止本国公民离婚。1987年,受天主教势力拥护的阿基诺夫人批准的家庭婚姻法,以法律形式详细规定了婚姻的生效、合法分居、解除婚约等。
在很多外国人看来,菲律宾不准离婚可能会对婚姻稳定有好处,这或许是一些外国情侣来菲律宾海誓山盟的原因之一,但事实并非如此。
目前约有1000万菲律宾人在世界各地打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给家庭和婚姻带来挑战,很多家庭因此而破裂,但由于菲国禁止离婚,相当一部分菲律宾人的婚姻已名存实亡。虽然菲律宾离婚率极低,但每年分居的夫妻很多,即使没有分居或离婚的菲律宾已婚男人,大多数也都有过或正经历着婚外情。
花费不菲,离婚代价大
拉奎尔说,菲律宾的法律规定,获得合法分居后的双方只有解除婚约后才能再婚,但解除婚约对普通菲律宾人而言简直是幻想。她说,解除婚约多数仅限于生理缺陷等前提,而且只有那些富有阶层才能付得起25万比索(约合人民币4万元)的律师费。此外,对解除婚约案子的审理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不少甚至长达5年到10年。据不完全统计,菲律宾每年分居的夫妻仅有8000对通过法庭提出解除婚约。一个在菲律宾农业部工作的女士告诉记者,她10年前刚结婚就发现丈夫在外面有女人,于是在女儿出生不久便提出分居,6年前就向法庭提出解除婚约,自此每年都要向律师支付3万多比索的律师费,而她每个月收入才1万多比索,为女儿交完学费后,每年省吃俭用才积攒一点钱,解除婚约的律师费已成为她最大的压力,她有时迫于经济压力都想放弃解除婚约,放弃再婚的机会,就这样一辈子单身,如果幸运,能遇到一个财力及人品都不错的男友同居就已谢天谢地了。由于禁止离婚,解除婚约又花费不菲,很多菲律宾夫妻分居后,很快就与新伴侣同居,造成严重的社会道德问题。
离婚法案很难通过
女人是禁止离婚法律的最大受害者,她们遭到丈夫的背叛甚至家庭暴力,不少丈夫多年不回家。鉴于此,多年来,菲律宾也有不少国会议员提出离婚法案,但该法案遭到天主教会的强烈反对。民意调查显示,50%的菲律宾人支持离婚,但33%的人反对。拉奎尔称,她支持离婚,名存实亡的婚姻还不如离婚好。然而,她认为,在天主教会的强烈反对下,菲国会通过离婚法案的可能性很小。菲律宾人将不得不继续生活在禁止离婚的怪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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