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澄迈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境外地区澄迈籍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前主动自首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依法免除处罚。准备回国自首的,应在回国前3日内通过电话或者委托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表示,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地区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在2022年10月15日之后仍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地区的以及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实施且不限于以下相关惩戒: (1)本通告发布后,仍不主动向户籍地镇(街道)村(社区)、派出所报告,规定时间内仍拒不回国的,将依法依规作“下落不明”处置,依法冻结户籍,停止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医疗保险等业务办理。 (2)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费、冻结名下所有嘤航卡、暂停名下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嘤航卡、电话卡。对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人员及与其有资金、通讯往来的直系亲属银行账户、支付宝交易账户、微信交易账户一律冻结。 (3)对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暂停相关考录招聘等政审事宜,取消直系亲属所有优惠政策,取消直系亲属所有相关运营执照申请,对拒不配合开展劝返工作的直系亲属将实施严厉的惩戒制度。 (4)对多次开展劝返工作仍然冥顽不化、拒不回国的,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确认涉嫌犯罪后,将依法上网公开全国通缉。 通告表示,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举报电话:110,0898-67070050。 通告强调,任何人或公司、企业、团体不得为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地区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及通讯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