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实习生拒绝吃生鸡蛋被辞退#引发关注,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据中国新闻周刊,大二学生杜同学发文称,实习期间所在公司要求未开单的员工吃生鸡蛋自我激励,拒绝后被领导辞退。
极目新闻报道,该公司人事经理称生吃鸡蛋是公司员工手册里注明的。记者从涉事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他们也已经接到该实习生的电话,目前正在与其沟通处理。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表示涉事公司是郑州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
1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也给他们打了电话反映此事,并告知了他们涉事的确为上述公司,目前他们正在核实。
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尚未立案,当事人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生外出工作被视为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因此不适用劳动法。目前,他们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才好开展调查。当事人尚未正式举报涉事公司,他们会进一步与当事人沟通。对于让员工生吃鸡蛋的行为,他们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指导,明确制止吃生鸡蛋这种行为。对于当事人因拒绝吃生鸡蛋被辞退一事,如果情况属实,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网友评论,“毫无疑问,应当向公司索赔”、“真的毁三观”、“员工挣钱不容易时时在碰壁,高管拿高薪对员工毫不在意”。
据央视,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律师介绍,实习和兼职都属于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是地位平等的,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在外兼职、实习,谨记这四点保护自身权益:①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金额和发放时间;②明确协议的终止时间和单方解除权利;③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④保留好出勤及报酬发放的相关证据。
据极目新闻,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如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应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履行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亦有保障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不受侵害的义务。
柴欣表示,大学生实习一般会认定为劳务关系,不能按照劳动法规主张权益,但公司其他员工应该是有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他们遭遇类似行为要敢于拒绝,如果强行进行侮辱、体罚,要及时保留视频或音频等证据,及时报警并向相关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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