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判有罪的台湾毒贩在审判期间逃跑了一次,在菲律宾文珍俞巴市的新比利密监狱被拘留时又逃跑了一次,目前他已被国调局再被逮捕。
国调局在8月2 星期二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其打击毒品工作组已逮捕了被称为蔡正水和蔡范寅的法兰克.蔡(皆音)。
国调局说:“在2022年7月28日,在经历了18年的自由后,法兰克。蔡在马尼拉市三芭乐被菲律滨警察逮捕。”
它补充说:“法兰克。蔡承认他是同一个人多次因毒品罪被捕。”
蔡氏于1989年8月10日首次被国调局—打击毒品工作组逮捕,此前他和其他几人在南怡罗戈省走私58公斤沙雾。 然而,国调局表示,蔡氏和他的同案被告于1990年3月22日被审判时设法逃离了美岸省监狱。
尽管逃跑了,但南怡罗戈省坎顿地区审判法院继续审判该案件,并于1994年10月7日判定蔡氏和他的同案被告有罪。他们都因违反第6425号共和国法第14条(1972年的毒品法)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2003年7月4日,蔡氏在苏比克湾自由港区Ding Ho餐厅再被国调局—打击毒品工作组逮捕,并被关进了新比利密监狱。
国调局表示,其打击毒品工作组试图探访在新比利密监狱的蔡氏,以获取有关毒品活动的更多信息,但被新比利密监狱官员阻止,他们声称“他不想与任何人交谈,甚至与他自己的律师交谈”。
它说:“这导致人们怀疑法兰克。蔡可能不再在新比利密监狱内,一些新比利密监狱官员的行为只是为了掩盖法兰克。蔡的真实下落。”
它补充说:“国调局和其他执法当局不知道的是,法兰克。蔡在新比利密监狱服刑期间,曾入住了位于马尼拉市岷伦洛区的崇基医院(现光坦医院),但于2004年2月28日从那里逃走了。司法部、移民局、国调局及其他执法机关并没有收到追捕逃犯法兰克。蔡警戒通知书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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