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2年福建省、厦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厦门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制发《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市检察机关下一阶段加强惩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要求。
01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加大惩治犯罪力度
推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落地,充分发挥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方式 ,推动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共同提升洗钱犯罪确定的惩治力度。加强对“自洗钱”犯罪的研究,在审查上游犯罪案件时,注重审查是否存在“自洗钱”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02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有效增强工作合力
要加强与厦门人行、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沟通会商,拓宽洗钱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执法和司法尺度。积极参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溯源治理,围绕所办理的洗钱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发现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的滋生蔓延。
03 强化案例培育宣传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切实增强典型案例培树意识,对于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如立案监督、补充或追加起诉、同步引导取证、“自洗钱”、审判监督等案例,要及时总结,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一站两微多端”等新媒体,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提升广大群众对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增强对洗钱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震慑,营造依法惩治洗钱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背景
202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检等11部门共同制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厦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助力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受理洗钱案件5件6人,起诉5件5人,依法追加认定洗钱犯罪金额超1亿元,立案监督涉毒“自洗钱”1件1人,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的2家银行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2份,并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交流。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厦门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贯彻落实《方案》,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努力从全方位多层次发挥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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