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名女子唐某,网络举报遭某高校副教授丈夫长期家暴,有视频有照片!自称遭丈夫1000多次家暴,经常被戳眼睛、推倒,其中被打出血和淤青的不低于20次,一次眉间被打破,缝了四针。
她表示“只有彻底离开他,我才能保住性命”。
此后,唐某丈夫李某公开表示唐某言论失实,将追究其侮辱罪和诽谤罪。而李某所在高校已经对李某作出了停职处理的决定。
据了解,唐某2014年毕业后不久,便怀着身孕,和比自己大12岁的李某领了结婚证。婚后,李某让她辞职做全职太太。万万没想到,这个男人道貌岸然,竟如此渣。婚后就开始了梦魇般的生活。
她幻想着能通过改变自己来改变这个男人,此后为李某生下一儿一女,但是李某却变本加厉,屡屡对她拳脚交加。
就这样隐忍了7年,直到最近李某再次家暴,并将怒火撒到吓得大哭的儿子身上。她才彻底绝望和清醒,然后找到学院领导在其帮助下报警,并申请法院的人身保护令。下一步准备提起离婚诉讼。
7年1000多次家暴,太吓人了!难以想象唐某遭受了多少折磨和煎熬。有网友称,“家暴男是感化不了的!”“千万不要嫁给这样极端的男人!”“家暴必须法办!”......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女方爆料的证据,李某无疑是典型的家暴男。
家暴无疑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此外,李某的行为还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长期采取的打骂、禁闭、捆绑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强调的是,虐待罪需要满足长期多次虐待打骂的条件。单一的一次打骂,不构成虐待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而且虐待罪是告诉才处理的,属于自诉案件。本案中,唐某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虐待罪的刑事自诉。
李某作为高校副教授,违反道德底线,不仅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学校也应当对其处理。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校教师应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
本案中,唐某提起离婚诉讼,现有证据证明李某长期实施家暴,法院也颁发了人身保护令,故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应当会一次判决离婚。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遭遇家暴,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保全证据,果断制止对方家暴行为,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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