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警察公路巡逻队(PNP-HPG) 建议对特殊车辆的警示灯以及警报器等设备的销售进行监管,以避免滥用。
菲国警公路巡逻队主任弗朗西斯科·马比尔(Francisco Marbil)准将表示,该国法律只禁止在未经授权的车辆上安装警报器和警灯,但不禁止销售这些设备。
他补充道:“我们希望第 19 届国会将采取行动规范这些设备的销售,以帮助执法机构控制滥用行为。弱点不在于我们的执法,而是法律本身存在漏洞或问题。”
根据已故独裁者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 Sr.) 发布的第 96 号总统令,当局禁止驾车者使用紧急设备,包括警示灯以及警报器。
当局表示,只有救护车、消防车和菲国警、军方、国家调查局以及陆运特许管制署(LTFRB)等授权机构的车辆才能按照警报器和警示灯。
此外,该国法律还允许该国最高的五名官员,包括总统、副总统、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和首席大法官的车辆配备警报器和警示灯。
马比尔警告说,违反者将被处以 5,000 披索的罚款,并可能被没收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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