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据某媒体客户端消息,4月25日,杭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勾结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涉嫌从事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马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中。
消息一出,众多媒体转载了这一新闻,很多新闻资讯客户端,做了push。
杭州、马某,这些关键词,让很多人联想到了某马姓知名人士。
但,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上对此进行了辟谣——杭州市国家安全局抓的是“马某某”,不是“马某”。
此后、环球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媒体、机构都使用了马某某的称呼。
马某和马某某截然不同。到底是机构发布信息时没考虑周全,还是媒体报道时改动成“马某”?应该搞清楚,避免下次出错。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为“马某”称呼引发对某知名人士的猜测,这是化名称呼使用不当引发的问题。
此前,传媒茶话会发布使用化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文章提到,使用化名应该注意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避免造成误解、猜测。
在新闻报道中,化名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大体分为两种情况:全部化名,比如马某某;和部分化名,用保留姓氏的方式,如马某X简单的称谓。
著名媒介法研究学者魏永征建议,使用化名时要以不可辨认为原则,避免被识别出真名,对当事人产生伤害、不利影响,或引发侵权纠纷。他建议,新闻报道中无法用真名,可以用姓氏加某、或ABC这种代号的形式,既可以保护当事人,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猜测。
比如,今早这则轰动的新闻中的报道对象可以称为马某某,或者马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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