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计划在家里清算我的一些资产,但这需要一些时间
问题:我是迪拜居民,最近失去了工作。我有 30,000 迪拉姆的未偿还个人贷款和一些信用卡会费。我计划在家里清算我的一些资产,但这需要一些时间。这次我会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吗?如果不是,我将面临什么法律诉讼?
回复:根据您的询问,阿联酋中央银行第 29/2011 号条例中有关向个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和服务的条例(“阿联酋中央银行 2011 年第 29 号条例”)的规定;阿联酋中央银行第 3692/2012 号通知,涉及阿联酋银行协会起草和批准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贷款协议文本(“阿联酋中央银行批准的贷款协议格式”);内阁 2020 年第 33 号决议 修改 2018 年第 57 号内阁决议关于 1992 年第 11 号联邦法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某些规定(“2020 年第 33 号内阁决议”) ; 以及 2021 年第 75 号内阁决议,修改了第 4 号内阁决议的某些规定。
在阿联酋,当向借款人授予个人贷款或信用卡便利时,贷方可以收取支票作为担保(非强制性)。这是对包含条款和条件的已签署协议或申请表的补充。这符合阿联酋中央银行第 29/2011 号条例第 12 条。
借款人未能连续三期或六期不连续支付可能被视为违约事件。这符合阿联酋中央银行批准的贷款协议格式的个人贷款协议格式第 4(4) 条。
因此,在违约的情况下,贷方可能会选择将您的安全支票存入以进行托收。如果上述安全检查因资金不足而被拒付,贷方可根据 2020 年第 33 号内阁决议和 2021 年第 75 号内阁决议对您提出支付令案件。根据支付令案判决后,如果您未在判决后 15 天内提出上诉,贷方可能会对您启动执行程序。
贷方也可以在法庭上对您提起民事诉讼,以追回未偿债务。如果对您作出判决,贷方可能会对您启动执行程序,其中可能包括对您实施旅行禁令。此后,在您根据针对您的判决向法院支付执行金额之前,您可能不被允许在阿联酋境外旅行。此外,如果您已经在阿联酋境内,则在您支付执行金额之前,您可能不被允许在阿联酋境外旅行,同时对您实施此类旅行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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