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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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移民局昨天表示,在刑事案件中被宣告无罪的外国人,并不保证其可继续在菲国居留。
移民局在对一名瑞士意大利籍人士的案件作出判决时强调了这一点,该名外籍人士尽管获宣判无罪,但被移民局下令驱逐出境,因为他是一名不受欢迎的外侨。
在5月28日的命令中,移民局委员会表示,阿尔弗雷德。约瑟夫。霍纳格必须被驱逐出境,因为他干预了宿务省科多瓦的一家餐馆的管理、运营、管理和控制。
由移民局长莫仁地担任主席的三人委员会同意移民局特别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即霍纳格的活动剥夺了菲律滨人的工作和商业机会,而这些工作和商业机会本应是专属于他们的。
67岁的霍纳格在较早前曾要求撤销驱逐他出境的案件,因为针对他的一些刑事指控被驳回了。
但移民局表示,对外侨的刑事定罪不是驱逐出境的先决条件,因为与刑事程序不同,驱逐出境是一种行政行为,其中所需的证据不是排除合理怀疑的最高证据量。
移民局说:“在一宗刑事案件中,对被告无罪的判决并不妨碍驱逐外国人,因为有适当证据证明有关人士犯有违反道德、良好风俗、公共秩序或公共政策的行为。”
移民局专员委员会表示,霍纳格的出现对公众利益构成了威胁,并下令把他列入移民局的黑名单,该黑名单实际上禁止他再次入境菲律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