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检察院以被告人解某、秦某、王某等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依法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10月,被告人解某通过微信群、QQ群得知部分网络诈骗人员存在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账户、手机卡和网银(***)的虚假手段进行诈骗,于是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并出售给网络诈骗人员。在出售后的***绑定的嘤航卡有违法资金流入后,将该卡挂失补卡,并将卡内违法资金非法占有。被告人解某将该非法获利方式告知其他被告人,之后多人共同从事该非法获利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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