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在菲律宾工作的外国人需要政府从劳动和就业部(DOLE)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AEP)。该许可证授权外国公民从事有收益的活动,前提是没有国内人力资源可用于特定指定。 如果菲律宾的入境意向是从事任何有酬职业,除法律明确豁免的人外,所有外国公民都必须拥有AEP。持有其他功能性签证的人士,如特别投资者居民签证(SIRV),特别居民退休人员签证(SRRV),条约商人(9D)签证或特殊非移民签证(47A2)也需要接受AEP。 与特殊工作许可证(SWP)不同,AEP适用于较长的工作任务或合同。AEP最初有效期为一(1)至五(5)年,具体取决于合同期限,可续期最长为5年。这应该通过个人或通过DOLE地区办事处的请愿雇主提交,该办公室对请愿人的主要营业地具有管辖权。如果将外国人分配到不同地点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则必须在最近的外地办事处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