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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jacky
LV3 流浪的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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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okokokokkoooo 本帖由 jackyjacky 于 2016-11-19 18: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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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苹果
    LV9 苍瀚的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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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LZ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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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忍的奋斗

      小宝宝
      LV9 苍瀚的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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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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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人と比較して、他人が自分より優れていたとしても、それは恥ではない。しかし、去年の自分より今年の自分が優れていないのは立派な恥だ。

        robin123
        LV14 敬畏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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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楼主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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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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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ke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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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没太看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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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jacky
              LV3 流浪的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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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瓜 发表于 2016-8-6 01:29
                这人 一看就是老实人啊  1000P 谁也不缺  能给就给了

                这也能给?亲

                我说 我辞退他了——而且工资分文没差的结算给他了!  另外还给500peso作为“”额外“”,“辞退费用”!但是他不愿意,嫌少了,他威胁要1000peso!


                然后我说 工资之外的钱,给不给取决于我!他生气的摔门走了,最后叫来了类似于国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


                问题是:工资都已经结算给他了!我不欠他任何其他的钱,哪怕1peso也不欠,他既然还要额外的钱!不给就搬警察之类的作为威胁!

                懂了没有?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10万peso都给得起!是他赖皮不要脸!


                本帖由 jackyjacky 于 2016-8-6 02: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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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弩哥
                LV12 无尽的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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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大了去了,什么人都有,别放心上。小鱼小虾不值得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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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ng>    trong>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不会太差
                  LV6 呢喃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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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宝宝 发表于 2016-8-6 01:06
                    啧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非常赞同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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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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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瓜 发表于 2016-8-6 10:45
                      我的意思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白么,,为了几百P没有必要和他犯口舌之争
                      ...

                      怕就怕给了第一次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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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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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瓜 发表于 2016-8-6 13:51
                        都走了  哪来第二次

                        说不准哪天又困难了找你了呢~什么人都有,不能说的那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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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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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瓜 发表于 2016-8-6 10:45
                          我的意思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白么,,为了几百P没有必要和他犯口舌之争
                          ...

                          中国人向来处世态度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与世不争,

                          于是我们国人在国外的时候从来不和别人争什么,干什么都忍气吞声,于是那些法律,合同,事务所对于中国人来说都是摆设了!

                          老师体罚一下,那算了吧!老公家暴,看在家的份上,哭哭算了吧!被人揩油一下,算了吧!被多收了10块钱,算了吧!吃到地沟油,算了吧。。。。。于是校园欺凌到处都是,家暴天天打,公交车色鬼到处是。。。。

                          可是有的时候,世界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自己的应当权利自己都不去争取,还会有谁把我们自己当一回事?

                          这个是我的应当权利,我自己争取回来了!

                          当然这也只是就事论事哈,没有其他意思!


                          本帖由 jackyjacky 于 2016-8-6 14: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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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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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瓜 发表于 2016-8-6 13:51
                            都走了  哪来第二次

                            菲律宾人说不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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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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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给是道理,给 是同情  ~
                              1000p 大也不大,小也不小,
                              如果他在你的店真的帮到你,你也说了,人老实,那么你就当同情他给他吧 ~
                              1000p 对本地人来说是蛮多了 ~
                              当然,给不给是你决定的 ~
                              其实也不必放上来断人家的后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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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错误一旦发生,便没有纠正的机会,就像叶子,离开了树,再也无法回归,有些机缘,一旦错失了,将万劫不复。

                              jacky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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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16-8-6 15:08
                                不给是道理,给 是同情  ~
                                1000p 大也不大,小也不小,
                                如果他在你的店真的帮到你,你也说了,人老实,那么 ...

                                他是很可怜,但是竟然威胁我要钱啊!要是你你愿意?假如乞丐找你要钱,你给是善心,不给也不为过!但是假如那个乞丐拉着你说,不给钱找人来!怎么说?他走的时候我另外给了500,他竟然嫌少了!摔门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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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太差 发表于 2016-8-6 13:32
                                  怕就怕给了第一次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啊

                                  有的,其他餐馆说,有些员工辞退了,后来还回来闹事呢!你以为就你好心就有好报吗?农夫喂蛇,下次不给直接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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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jacky 发表于 2016-8-6 15:57
                                    他是很可怜,但是竟然威胁我要钱啊!要是你你愿意?假如乞丐找你要钱,你给是善心,不给也不为过!但是假 ...

                                    姐姐都说了
                                    给是同情 不给是道理 ~




                                    话说,我知道你是什么店了,因为姐姐看到你用真的户口来留言,然后又删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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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错误一旦发生,便没有纠正的机会,就像叶子,离开了树,再也无法回归,有些机缘,一旦错失了,将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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