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设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昨天宣佈,将于7月12日中午以前,宣佈菲律宾对中国提出的南海案仲裁结果。
常设仲裁法院昨天发表英文版、法文版以及非官方中文版的声明,称已通知菲律宾与中国,“将于欧洲中部夏令时间7月12日上午11时,在海牙发佈裁决”。
声明说,裁决书与随附的新闻稿,将先透过电子邮件向当事两方宣佈,新闻稿将包括裁决书的摘要,届时会有英文、法文以及非官方中文版本。
之后,仲裁法院将透过电子邮件把裁决书和新闻稿发放给南海案观察员,包括日本、澳洲以及多个东盟成员国,以及常设仲裁法院会员国等。
声明并称,当事方将收到有签字的裁决书原件,副本则会送到南海案庭审观察员的大使馆,仲裁庭法院不会为裁决举行任何发佈仪式或人员会议。
菲律宾于2013年1月22日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要求釐清中国南海9段线效力、特定岛礁的地位与海洋权利,以及中国在南海特定行动的合法性等议题。
中国虽多次重申拒绝参与仲裁程序,但仲裁庭仍于2015年10月29日宣佈对此案具有管辖权。
菲律宾为求通盘考量,也将中国台湾佔领的太平岛列为仲裁标的,声称太平岛是“礁”而不是“岛”。为此,前台湾领导人马英九特别登太平岛,以证明它是“岛”非“礁”,后来台湾也向仲裁庭递交“非当事人意见陈述”,表达立场。
太平岛地位对南海案至为关键,如果太平岛被仲裁庭裁决为“礁巖”,则菲国的巴拉湾岛就可以独享向南海画出的200海里范围专属经济海域,范围内的一切天然资源都由菲国独享,中国兴建的人工岛及其他设施,都将被视为“非法建物”。
但如果判作“岛屿”,台湾就也可画出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这将与巴拉湾岛的专属经济海域发生重叠,衍生出菲国不乐见的复杂问题。
至于仲裁庭会不会针对太平岛的地位作出裁决,就连菲律宾也没有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