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大理院昨天撤销了质疑选举署延后递交竞选捐款与开支报表的决定的请愿。
大理院的裁决清除了候任副总统罗贝礼道及其他在5月9日选举中当选的其他竞选者于6月30日宣誓就职的障碍物。
可是,该裁决是根据了一个技术细节——请愿者努那及巴迪厄诺斯未能在其请愿中附上该选举署决议。
请愿者争论,选举署在延后6月8日递交选举开支报告期限时,修改了关于递交捐款与开支报表的法律。
他们说,规定递交竞选捐款与开支报表的法律表明,未能在期限内递交他们的捐款与开支报表的竞选者将不能够宣誓就职,即使他们当选了。
选举署于6月16日以4比3票的投票结果,批准延后递交竞选捐款与开支报表期限14天。这是适用于自由党、民主行动党、菲律宾群众党及所有未能于6月8日递交竞选捐款与开支报表的所有竞选者。
虽然罗贝礼道准时递交了她的捐款与开支报表,但自由党未能在原定的期限内递交报表,并且请求延后期限。
选举署专员罗伯特。林(音)强烈反对延后期限,他在上周辞去了选举署竞选财攻处长一职以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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