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张永兴、徐海静、何梦舒、刘芳
根据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可能于近期作出裁决。海外专家学者对仲裁庭的滥权扩权行为表示担忧并提出质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规定,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所调整的范围,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歷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上述被一国排除的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权管辖。
有专家指出,菲律宾的每一项诉求都与主权和海域划界密不可分,都在中国声明的排除事项之列。南海仲裁庭的组建、运作以及裁决的约束力没有法律依据,仲裁庭强行推进相关程序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践踏,影响恶劣。
英国牛津大学国际公法副教授、国际海洋法专家安东尼奥斯·察纳科普洛斯认为,仲裁庭在管辖权、主权、案件可受理性和中方所提排除性声明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上,没有给出充分的、令人信服的解答。仲裁庭没有讲清楚菲律宾所提的仲裁事项为何可以越过中方作出的排除性声明,该案中的仲裁事项为何与主权无关?“在我看来,这些事项关乎主权。”他说,“国际法最好被用作化解争议的工具,而不是被利用来激化矛盾、制造更多的分歧。”
美国休斯敦大学东亚政治及社会科学系终身教授李坚强认为,南海仲裁案所诉内容全部涉及主权、划界与军事,而中国已作出排除性声明。仲裁是对中国在南海主权的侵犯,也违反《公约》的宗旨。“仲裁势必会导致南海局势进一步升级,也将给菲律宾一个错误的信号,那就是其对南海的领土声索有所谓国际社会的支持,也将会导致菲律宾拒绝中国提出的进行双边和平谈判的要求。”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堪培拉分校教授格雷格·奥斯汀说,南海问题明显包含两个层面的争议,一是关于主权和领土方面,二是关于海洋权利方面,而《公约》只对后者有裁决权。众所周知,中国就该《公约》进行了排除性声明,排除强制仲裁程序适用于涉及海域划界等方面争端。将这两个层面的争议混合起来仲裁,是一种危险的组合。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法专家斯特凡·塔尔蒙说:“仲裁庭的决定并不会使南海争端的解决变得更加容易。我认为,裁决甚至会对问题的解决产生不利影响。”
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教授汤姆·兹瓦特说:“国际司法机构要维持其合法性,必须技术性地将中立、客观的法律原则适用于事实。面对不宜司法解决的争端,法庭应该避免作出裁决。南海争端正是这样一个案例。”他对新华社记者说,“我认为仲裁庭的裁决应该是‘本庭无法裁决此案,请有关各方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
柬埔寨东盟教育中心主任约瑟夫·马修斯认为,菲律宾的单方面行动违反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企图滥用仲裁程序获得恶意裁定。仲裁庭不应允许菲律宾的行径得逞,否则将创造一个危险的先例,破坏《公约》的整体性。
埃及赫勒万大学埃中研究中心主任亚西尔·盖达拉赫说,仲裁需要双方都在场,仲裁结果只有在双方都同意执行的情况下才有约束力。他说,中国早在2002年就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应当是彻底解决南海问题的政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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