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周三表示,已解雇一名地区审判法院 (RTC) 书记员,原因是他向诉讼当事人的父母索要钱财,以换取为他们找到一名公共检察官办公室 (PAO) 律师。
在一项决议中,最高法院全体法官裁定卡布尧市拉古纳地区审判法院书记员三杰拉尔德·埃里克·桑切斯犯有严重不当行为,并下令解雇他,并永久取消其担任任何政府职务的资格。
法庭记录显示,一名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的母亲对桑切斯提起诉讼,桑切斯承诺以 100,000 菲律宾比索的报酬帮助他们处理案件。
卡布尧市 RTC 的一名法官还要求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对桑切斯进行调查,此前有报道称,桑切斯一直充当中间人或中间人,向诉讼当事人索要钱财,以确保获得 PAO 代理权并加快案件解决。
经过调查,司法廉正委员会 (JIB) 建议以严重不当行为解雇桑切斯。
最高法院同意 JIB 的调查结果,裁定尽管桑切斯否认,但他确实收受了钱财以谋取私利。它引用了《法院人员行为准则》第四条第五款,其中规定“法院人员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潜在诉讼当事人或与司法部门打交道的任何人推荐私人律师。”
此外,法院指出,作为书记员 III,桑切斯无权向任何诉讼当事人收取或接受金钱。
“然而,他向诉讼当事人索要并接受了 50,000 菲律宾比索现金,并将另外 50,000 菲律宾比索存入他母亲的账户。他的行为超出了单纯的帮助,相当于‘操纵’,即收取费用,充当诉讼当事人和决策者之间的中间人,以促进法庭程序,”最高法院表示。
最高法院强调,援助应仅限于公务员职责范围内的合法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