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悉部分机动车驾驶员获得车牌但仍故意拒绝上牌后,陆运署(LTO)2月15日提醒要将车牌安装到车辆上。
陆运署署长孟多萨在声明中表示,机动车驾驶员有众多责任,其中一条便是在获得车牌后立即安装到车辆上。
5000比索罚款
孟多萨说:“在我们与菲国警公路巡逻大队合作时,甚至是在我们自己的行动中,我们发现一些机动车驾驶员故意无视该责任。 ”
他补充道:“车牌不是纪念品。在被车牌供应商和陆运署发放后,它们应该立即被装在我们的摩托车和汽车上。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该规定,将会有惩罚。 ”
孟多萨所指为《第4136号共和国法》(即《菲律宾陆地运输和交通法则》)。该法规定,未安装或未恰当安装车牌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以5000比索罚款。
积压问题解决
该陆运署长表示,尽管自2014年起车牌发放确实存在问题,但他强调称四轮汽车的车牌积压问题已经处理完成很久了。
积压的摩托车牌照预计将在今年7月或之前完成发放。
孟多萨说:“我们有一个已发放车牌的数据库,并且如果发现你懒得上牌或没有上牌意愿,你将支付5000比索罚金。 ”
陆运署早前对未能尽快向客户发放车牌的汽车经销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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