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报道,2月14日,金边市初级法院发言人称,法院审理一起贩毒近18公斤案件,一名男子暂时被监禁。
嫌犯为19岁男子。根据《毒品管理法》第48条,他与另一名逃跑的同伙被指控从2024年期间至2025年2月10日在金边市堆谷区一处地点非法运输和贩卖毒品。
调查法官在听了嫌犯的口供并检查证据后,决定暂时将其监禁,等待进一步处理。
应提的是,2025年2月10日13点20分,警方在金边市初级法院副检察官的协调下打击上述贩毒案件,逮捕1名男子,并查获18包毒品,相当于17公斤928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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