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顺省一名教师被指控与10年级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的案件,该女学生表示,该教师在发生性关系时使用手机拍摄了视频。
饶封县警察局发布了起诉此案、起诉被告并对梁越海(Lương Việt Hải)执行4个月临时拘留令的决定 2月4日下午,越南平顺省饶封县(Tuy Phong)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立案,并对饶封高中物理教师梁越海(Lương Việt Hải)进行起诉和拘留。梁越海因涉嫌与13至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根据《刑法》第145条被起诉,并被拘留4个月以进行调查。上述决定已得到饶封县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据越南《劳工报》报道,梁越海在接受饶封县公安机关调查时承认,他与女学生T.N.Q.N.(2009年4月2日出生)在饶封县的一家旅馆内发生了性关系。梁越海曾有过婚姻,但已离婚。 同日,饶封高中决定对梁越海进行为期15天的停职处理,自签署决定之日起生效,原因是其“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迹象”。 与此同时,女学生T.N.Q.N.向《西贡解放报》透露,早在2025年春节前,她在补习课后通过社交软件Zalo多次被梁越海老师邀请去旅馆。 “在旅馆里,梁越海老师与我发生了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了视频。之后,他还通过Zalo将视频发送给我。”T.N.Q.N.表示。 T.N.Q.N.还确认,她至少四次被老师带到旅馆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视频。 2025年1月27日,T.N.Q.N.的家人在检查她的手机时,发现了一段梁越海与她的敏感视频,随后向有关部门报案。
饶封中学——事件发生地 在得知此事后,平顺省教育厅立即要求饶封高中报告事件,并初步要求校长暂停梁越海的工作,以便按规定进行核实和澄清。 同时,教育厅将初步情况报告给省人民委员会,以便跟进、指导,并组织慰问和安抚工作,帮助女学生稳定心理。 目前,该事件正在依法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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