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马来西亚社交媒体上关于警方是否有权检查民众手机的视频引发热议。对此,马来西亚警察总长拉扎鲁丁1月13日通过《大都会日报》回应,明确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警长或以上级别的警官在合理怀疑民众涉嫌违法时,有权检查其手机内容。
拉扎鲁丁指出,根据马来西亚《刑事法典》和《警察法令》,警方有权检查手机中是否存在色情、不雅或恐吓性质的内容。尤其是在路障检查中,警方被授权要求民众出示手机信息,但前提是执法必须合理合法,不得随意进行手机检查。
他进一步强调,只有警长或更高级别的警官才具备这一权限,普通警员不能随意实施该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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