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香港入境事务处发布通报,一名52岁的内地妇人与其63岁的香港籍丈夫,合谋策划使用虚假身份入境香港。 不仅如此,在为儿子办理出生登记、申请回港证以及香港身份证的过程中,二人还多次恶意作出虚假陈述,最终被判监禁,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发生于去年,女被告在去年3月凭借探亲签证进入香港,她表明此行目的是探访身为香港居民的男被告。然而,入境处工作人员在对其进行常规询问时,对她此次来港的真实意图产生了怀疑。所以入境处依法拒绝了女被告的入境申请,并决定对这对男女被告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女被告坚称自己与男被告是货真价实的夫妻,还表示在2010年3月为男被告在香港生下了儿子。但随着调查人员更为细致地询问,女被告终于承认,她在2007年曾被香港拒绝入境。
出于对再次被拒入境的担忧,她与男被告经过一番商议,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在男被告的陪同下,使用虚假身份进入香港。每次办理入境手续时,他们都向入境处工作人员做出虚假陈述。
2010年,女被告在香港顺利产下儿子后,这两名被告明知行为违法,却依旧在为儿子办理出生登记以及后续的回港证申请时,使用女被告的虚假身份来填报相关资料。男被告还承认在为儿子办理香港身份证申请的过程中,同样填报了女被告的虚假身份信息。
入境处透露,两名被告被指控一项串谋欺诈罪,一项为获取回港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的罪名,涉及在申请回港证时提供不实信息;还有一项作出虚假陈述意图使该项陈述载入出生登记册内的罪名,即故意在出生登记环节弄虚作假。 此外,男被告还额外被控一项向登记主任提供虚假详情的罪名,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人对所有控罪供认不讳。
最终在沙田裁判法院,两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男被告被判监禁16个月零两星期,女被告则被判监禁13个月,同时两人均需额外缴纳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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