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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圈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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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提出对 1998 年《通信和多媒体法》(CMA,又称 588 号法案)的修订,朝着加强其数字监管框架迈出了重要一步。通信部长法赫米·法齐尔提出了这项法案,旨在应对网络赌博、诈骗、网络欺凌和针对儿童的犯罪等现代挑战。这是自 26 年前该法案颁布以来首次提出修订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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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法案涵盖了广泛的问题,反映了数字威胁日益复杂的情况。从遏制在线赌博和诈骗到解决网络欺凌和针对儿童的性犯罪,修正案旨在提供强有力的解决方案,以保护马来西亚人在网络空间的安全。

    第 233 条将“冒犯”一词替换为“极其冒犯”,细化了构成违法行为的范围。这一变化旨在明确法律标准并更有效地执行这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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