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More 保存 重做 撤销 预览

   
关闭   当前为简洁模式,您可以更新模块,修改模块属性和数据,要使用完整的拖拽功能,请点击进入高级模式
招商专员 ,电销专员 ,客服专员 信誉平台长期招各大代理合作共赢 OD体育 OD体育

博牛笔行天下
超级版主
当前积分:12849
帖子    27415
新博币    50590 提现
提现    0
     
    180 2 |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中国福建省石狮市日前发生一起婚姻纠纷案件,石姓女子在与“已婚男友”韩男交往后产下一子,为了能与韩男结婚,竟直接找到韩男的原配妻子杨女,表示如果杨女愿意离婚,自己将提供120万元人民币作为经济补偿,甚至当场转帐这笔费用给杨女。但一年半过去后,杨女并未如约离婚,石女因此愤而将杨女告上法庭,要求杨女返还这笔款项。

    法院认为,石女与杨女之间的“离婚费”约定属于口头合同,条件是杨女同意离婚,但女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无据可依,法理上也无法支持。

    image.png

    法院解释,石女支付这笔120万元的目的,明显是为了破坏他人婚姻,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笔款项的性质并不符合返还的条件,法院最终驳回石女的诉求。

    除此之外,韩男和杨女虽已签署《离婚协议书》,但双方仍处于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并未正式解除。这代表着石女的“经济补偿”并未达到促使杨女离婚的目的,因此不构成杨女违约。石女试图以杨女未履行离婚约定为由,要求返还120万元,但由于支付行为本身就不具正当性,因此法院认定并无返还必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发现韩男在婚外情期间,未经原配妻子杨女的同意,向石女支付了高达600多万元的款项。根据中国法律,杨女有权对这笔夫妻共同财产提出上诉,并向石女追回。法院本身也主张杨女可以向石女追讨费用。

    点击按钮快速添加回复内容: 支持 高兴 激动 给力 加油 淡定 生气 回帖 路过 感动 感恩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