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网,2024年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治深壹度》栏目播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案件。 202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六年级学生小陈的作息规律与上学期间有了很大不同。小陈父亲发现,儿子晚上在社交软件上与女主播聊天,更震惊的是,11岁的小陈与女主播进行的是裸聊,并且打赏了一万多元。 经了解,周某是“有情趣”软件的一名网络主播,为了获取平台话费返利及打赏,在明知小陈仅11岁系儿童的情况下,仍然多次通过语言、肢体动作、着装、裸露身体等引诱小陈进行裸露、玩弄身体隐私部位的聊天并充值刷礼物。“我们肯定不是个例,我担心主播这个行为还影响了很多其他的小朋友。”敏锐察觉到周某的裸聊行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后,小陈的父亲果断选择了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家住广西的周某今年41岁,育有两个男孩,平时做主播补贴家用,她没有想到自己的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警方调查后,主播周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2023年12月顺德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 省流:41岁的女主播原本有两个男孩,却在网上诱骗11岁男孩和自己裸聊,11岁男孩给女主播打赏1万多远。最终,女直播被判了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3年。 考点:猥亵儿童罪的行为方式,既包括暴力胁迫,也包括非暴力的诱骗和欺骗。易言之,非直接身体接触的隔空猥亵,也可成立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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