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深圳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退房时遭遇“提灯定损”。8月21日,发布视频的网友陈女士向纵览新闻记者介绍,她租住房东的房子期限是一年,租金是每月9000元。8月20日退房时,房东找来专业的验房师打着手电筒一点一点地查验,标注出了七八十处问题。她对此表示不认可并报警处理,但房东拒绝调解,除了拒绝退还18000元押金,还要求她进行补偿。 (8月22日纵览新闻) 3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租客退租时,房东拿探照灯逐寸检查,最后列出清单要求赔偿一万余元,事件引发全网热议。“提灯定损”相关事件频频登上热搜。而此后,各地也屡有类似的“提灯定损”曝光,直到现在又来了个“深圳版”,让许多消费者既无助又无奈。那么,对于“提灯定损”消费者该如何反制? 这里要提到最近发生在厦门的一起“提灯定损”,朱女士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在某小区里租了一间房,并支付了租金和3400元押金。合同到期前,房东查验后,列了损坏清单给租客,希望租客用押金来作为赔偿他修复这些设施设备的费用。双方争论不休,还闹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房东并不能证明这些损失是租客导致的,租客多次反映房屋内设施设备存在一些问题,房东也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房屋在日常使用的过程当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自然损耗,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损耗风险。最终,法院仅支持书桌桌面的划痕是由租客导致的,因法院的主持公道,房东提出的求偿3400元,租客实付仅200元。 这起判决合理合情合法,无疑有样板意义。其一,房东无论怎样的“提灯定损”,都应以事实为依据,如果不能举证是租客造成的损坏,租客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其二,对房屋内设施设备本来就存在的问题,租客应及时提出,并留存证据,若此,即使再怎样的“提灯定损”也“定”不到租客的头上。其三,有些所谓的“损坏”,不过是“自然损耗”,应当由房东承担相应的损耗风险。 这起判例,让担心“提灯定损”的消费者吃了“定心丸”。“提灯定损”并不可怕。法治社会,有法律主持公道,终究容不得“提灯定损”的无法无天。而消费者只要增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就完全能阻止“提灯定损”的撒野。当然,“提灯定损”终究只是个别现象,实际上,只要都为对方着想,多点宽容善良,也不会有多少“提灯定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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