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上回答工人党议员林瑞莲提问时说,新加坡政府在驱逐任何外国人之前,不会事先征询接收国意见,这并非新加坡的标准作业程序。
尚穆根说,只要他们的护照许可,刑满出狱的被告可选择离开新加坡后,希望被遣送至哪个国家。因此,新加坡早前把30亿洗钱案被告遣送回柬埔寨前,并没有也无须与当地政府商量。
尚穆根表示,因为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接收国可以决定是否允许让任何人入境,或是在这人入境之后驱逐他出境。尚穆根强调,对待他们的方式,与其他旅客无异。
尚穆根表示,无论新加坡是否与其他国政府商讨遣返罪犯的问题,公开这类讨论不符合公众利益,因为这可能打草惊蛇,让那些与罪犯接头的人事先得到风声。
林瑞莲在补充询问时也问,政府是否会考虑被告可能选择到对他较有利,甚至可免于起诉的国家。
尚穆根重申,只要他们的护照许可,被告可以选择到任何国家;他们选择到哪个国家,对他们有利与否,这在法律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新加坡当局查获嫌犯不同国籍的护照
新加坡30亿洗钱案被判入狱的10名洗钱案被告:苏文强(32岁)、王宝森(32岁)、苏宝林(42岁)、苏海金(41岁)、王水明(43岁)、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王德海(35岁)和林宝英(44岁)、苏剑锋,刑满后已先后被驱逐出境。 其中八人被驱逐至柬埔寨,一人被驱逐至日本,一人被驱逐至英国。 值得注意的是7月16日,柬埔寨移民局通过金边国际机场将涉张瑞金驱逐出境。 但是,柬埔寨移民局并未透露张瑞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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