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军,是水塘村的人,在家里排行老三。从小父母对我格外疼爱,两个哥哥也很照顾我,让我少干重活。我学会了游泳,水性不错。90年代初,家里买了一台黑白电视,那时村里人的精神生活虽简单但充实。 两个哥哥相继结婚后,我一直单身。大嫂曾想把她妹妹介绍给我,但我嫌弃她妹妹太胖而拒绝了。我对找对象的标准很高,总想找一个漂亮的女子。因此,直到父母去世时,我依然未婚,这也成了父母的遗憾。 父母去世后,我独自居住在老瓦房里,耕种着父母留下的土地。直到邻居徐霜妹的丈夫去世,我开始帮助她犁地和背粪,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她带着一儿一女,生活不易,我也尽力帮忙。 有一次,我听到池塘边传来呼救声,发现是霜妹的女儿落水了,霜妹也跳下去试图营救。我迅速跳入水中救出了她们母女二人。之后,霜妹对我十分感激。 随着时间推移,霜妹经常邀请我去她家吃饭以示感谢。某天深夜,霜妹来找我,提议我们共同生活,并表示自己并不差。我欣然同意了她的提议。 然而,霜妹的公婆反对我们在一起,认为我没经过他们的同意就与霜妹结合是不对的。最终,我给了三千八百元作为彩礼,解决了这个问题。 结婚后,我和霜妹过得十分幸福,她又为我生了一对双胞胎。后来,我外出打工,意外成为了包工头,赚了很多钱。回到村里时,村里正在发展建设,我开了第一家超市,生意兴隆,成为了村里的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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