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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KK超市卖有“阿拉”字眼袜子风波持续发酵,针对此事发表言论的两名网民被指侮辱回教和嘲讽回教徒,双双被控违反网络服务使用规定,两人均认罪。

    星洲网报道,33岁被告立奇沙尼卡家邦17日在Facebook对不满袜子印有“阿拉”字眼事件发表言论,称其为“垃圾思维”。这番言论被认为具有攻击和侮辱回教的意味,引发网民愤怒,并在被告住家楼下围堵近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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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奇沙尼卡家邦因此被控违反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不当使用网络服务),他昨天(21日)承认罪行,并被判处六个月的监禁和1万5000令吉(约合4260新元)的罚款。

    另一名来自吉隆坡的网民卓伟隆也在17日通过Facebook发表了嘲讽回教徒的言论,说他们无法接受袜子上印有“阿拉”字眼,并指出许多商家也在袜子上印有品牌。

    直播道歉仍逃不过警网

    这一言论引起了众多网民抨击;尽管事后卓伟隆通过直播公开道歉,但他仍难逃警网,被控上法庭。

    面对不当使用网络服务的指控,卓伟隆今天(22日)承认罪行,并提出减轻刑罚的请求。他表示希望法庭考虑不判处监禁,因为他担心自己将来会失业,并且需要照顾年迈的63岁母亲。

    他解释道:“我在接受调查期间已经破产,也很缺钱。在网上阅读新闻并发表评论是我的爱好,并没有恶意侮辱他人。”

    最终,法官判处他六个月监禁,并处以1万2000令吉(约合3410新元)的罚款。

    法官:须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法庭不会对任何侮辱宗教的行为妥协,因而决定判处监禁刑罚, 避免未来发生类似犯罪行为后,涉事人会以“先做,再道歉”来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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