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福省委书记黄氏翠兰刚刚因在福山集团股份公司(福山集团)的一起案件中受贿等被起诉并被拘留。 3月8日下午,越南公安部发言人苏安旭中将在接受清年采访时表示,公安部腐败、经济和走私犯罪调查警察局(C03)已刚刚发布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以受贿罪对永福省委书记黄氏翠兰发出临时逮捕令。 这是对发生在福山集团股份公司(福山集团)及相关单位的案件扩大调查过程中的最新进展。 C03正在整理黄氏翠兰违法行为的文件和证据,并在有关地方和单位扩大调查和澄清福山集团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和协议进行处理。
永福省委书记黄氏翠兰女士
黄氏翠兰(58岁,永福省永安市吴权区人)曾担任维平中学(永福省三阳县)的教师,并在县区担任过许多职务。 2015年当选为永福省委书记。
越南公安部发言人苏安旭中将表示,福山集团自2004年以来一直在永福开展业务,是一家在县级范围内运营的中型企业。2015年以来,业务“强劲增长”,承接了从北到南的多个项目。目前,该企业拥有21个项目,总投资超过40万亿越盾。
C03初步审查了永福省的两个项目,发现福山集团漏报、未申报财务、逃税,造成超过6400亿越南盾的损失。目前,该集团尚欠数万亿盾税款。许多房地产项目不具备移交资格,但已出售并收款,但不将土地产权移交给购买者,给人民造成数万亿越南盾的损失。 导致上述违规行为,苏安旭中将表示,不控制财务申报活动是管理机构的责任,因此即使企业没有履行财务和税务义务,但仍然在运营。在接受项目时不了解企业的实际能力,导致地区级小企业到处伸手,赢得了许多价值数千亿越南盾的项目,而实际公司的资质较差。有实力的企业也接不到这些项目。 2月26日,经济犯罪、腐败和走私调查警察局(C03)决定对发生在福山集团股份公司(福山集团)及其单位的案件进行起诉。 同时,C03还发布了起诉6名被告的决定,并对6名被告发出临时逮捕令,罪名是违反财会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中包括:福山集团;阮氏恒,福山集团副总经理;杜氏梅 (Do Thi Mai), 福山集团总会计师;Hoang Thi Tuyet Hanh,福山集团会计师;陈友定 (Tran Huu Dinh),南 A 集团投资股份公司董事,阮洪山,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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