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停职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阳明山上强制猥亵女书记官、女法官,除遭士林地检署起诉外,司法院也提案将他送人事审议委员会。人审会今日天上午10时半开会,蔡今到庭陈述意见,并提早在10时时先阅卷。蔡维持一贯的说法,否认骚扰书记官。
蔡说,今天讨论的是2007年的旧案,他希望司法院长官能够了解。当被问及是否有其他受害人时?蔡说“这部分是她们用集体的力量,来进行性骚扰的指控”,他会一并提出说明。
本案源于去年6月司法官论坛一篇“妳不孤单”文章爆料,资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关心工作状况,中午开车载著刚分发的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吃饭,车辆却开到深山的“中湖战备道”旁,在车上涉性骚女法官不只一轮,最后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评议,要求下山。蔡随后发文“我如果有性骚行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赌上任何诅咒”。
士检起诉指出,早在2007年间,蔡时任行政庭长,开车载女书记官上阳明山,至人车稀少避车弯,于车内涉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气愤制止,蔡称“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惊吓逃下车,后续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男开车送回家。
前年11月,蔡邀约一女法官到阳明山土鸡城用餐后,开车至避车弯称“头晕需要暂时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又涉掐捏大腿,隔裤子抠碰私处。
士院2023年7月针对蔡2022年对女法官骚扰案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审议,10月法评会决议评鉴成立,移请职务法庭审理,由于情节重大,建议将蔡明宏撤职处分。不过士院去年12月再针对蔡2007年11月对女书记官“吸乳案”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指应本于“违失行为一体性”再次议处。
但法评会认为吸乳案发生于2007年,评鉴时效为3年,士院移送评鉴已逾期,今年1月12日决议不付评鉴。司法院决定将蔡送监察院弹劾,人审会今开会,让蔡陈述意见,蔡在会议前表示一切的指控都是子虚乌有。
人审会预计今天将做出决议。蔡明宏月薪原本有19万余元(台币,下同),其中“本俸”为5万9250元,停职期间可领取一半本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