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进入2024年,正当人们沉浸在新年的喜悦当中时,却出现了不协调的一幕! 1月6日在山西翼城县九龙公园内,三个女子和一个男子说服一名女孩去公园玩。 四人将女孩领到了公园的一处厕所内后,凶相毕露,将女孩进行殴打。几个人对女孩子拳打脚踢,扇脸、打头、揪头发。尤其是那名男子,长的五大三粗,同样将其石头的拳头恶狠狠的吹打在女孩的头部和身上。 女孩用手护着头部,被打的连哭带叫,四个人时而群殴,时而轮番上阵,丝毫没有手下留情 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不知道在说啥。
不知录视频者为什么不制止?是不是也是同伙?
打完之后。四人还威胁被打女孩不许告诉家里人,否则还打。 女孩回家后家人发现其有伤痕。但她起初不敢说,追问之下才吐口,家人怒而报警。
1月8日,翼城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打人三名女子分别是卫某、李某、张某, 打人男子是张某某,对四名打人者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卫某等4人多次殴打张某,若造成了张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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