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遇到真爱 却不慎掉入“甜蜜”的陷阱 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5月15日 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 破获一起婚恋诈骗案 案件详情 4月24日,李某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了张某仙,并与之交住,后张某仙以结婚为由,索要现金3万多,但拿了钱后就联系不上了。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确定这是一起婚恋诈骗案。随后,民警经过询问相关人员,确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仙身份。5月15日8时许,民警在弥阳派出所户籍室发现前来办理业务的嫌疑人,当场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仙,现年34岁,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以谈婚论嫁为名,向李某先后骗取现金33000元。经审迅,张某仙对自己假借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仙因涉嫌诈骗罪被弥阳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醒 谈情说爱是手段,骗取财物是目的。在交友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尤其是涉及到个人财产时,务必保持冷静。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