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警方接获情报,捣毁一个由大马华裔男子操纵的卖淫集团,逮捕10名男女,包括涉嫌卖淫的6名外籍女子也一同落网。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发表文告披露,警方早前接获民众投报后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明查暗访,并在时机成熟后于上个月25日傍晚6时50分,兵分三路掩至武吉英达花园和新山展开突击取缔行动。
他透露,来自柔州总部的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在行动中成功逮捕10名年龄介于26至56岁的男女,他们分别为3名本地男子、1名中国籍女子、5名泰国籍女子和1名越南籍女子。
与此同时,警方也起获了15部手机、2支住宅钥匙、各类与卖淫活动有关的物品以及4万9600令吉现金。
古玛发表文告,披露警方捣毁一支由本地华裔男子操纵的卖淫集团,并逮捕10名男女的成果。
古玛说,由于警方在现场也查获市值约2580.80克的各类毒品,因此有理由相信该卖淫集团也涉及贩毒活动。
也起获毒品
随着警方深入调查后,他说,警方也发现3名落网的本地男子也负责管理涉及人口贩卖活动的住宅,同时,被捕的中国女子也是该作为转介站的住家的助理管理员,其余女子则是性工作者。
目前,警方已援引多项条文调查这起案件,包括刑事法典第372A(组织卖淫活动)条文、372B(招募卖淫)条文、373(提供场所卖淫)条文,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 )(c)(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明)条文和第55E(允许非法移民居住在安排的居所)条文。
其中,触犯372A条文者,罪成将面临最高可达15年监禁、鞭笞及罚款的刑罚;违反372B者,将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抵触373条文者,最高监禁可达15年或被判处罚款;触犯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者,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超过6下;违反移民法令55E条文者,可根据有关居所被发现的非法移民人数,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古玛说指,5名嫌犯已于昨日(1日)被押往新山法庭面控,至于另外5名嫌犯,将待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贩毒)条文展开深入调查的柔州毒品罪案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才会于较后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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