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丁安排常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成立推广小组,并在柬埔寨木牌租用办公场地,经前期筹备后,于2019年1月左右开始推广名为“**”的网络赌博平台,该平台后改名为“***”网络赌博平台。
2019年8月份左右,因业务调整,柬埔寨推广团队整体搬迁回菲律宾马尼拉帕塞市的***公司总部,部分推广人员继续对“***”赌博平台进行推广。
其中,被告人吴某甲于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左右在“***”、“***”赌博平台担任推广组长,后到菲律宾继续对“***”赌博平台进行推广,担任普通推广组员至2020年2月底;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9年1月左右开始,陆续在“***”、“***”等赌博平台担任推广数月。
经查,“***”赌博平台自开设以来,平均每日赌资金额达80余万元,每月获利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