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总统府昨天宣布,政府已规定,在疫苗供应充足的地区,需要亲身上班报到的政府和私营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总统府说,未接种疫苗的员工不能被解雇,但将被要求定期自费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它补充,所有符合资格的道路、铁路、海上和航空业界公共交通服务人员也应被要求接种疫苗,作为继续运营的条件。
总统府说,公共和私人机构可拒绝符合条件接种疫苗,但仍未接种疫苗或只部分接种疫苗的人入场或拒绝为其服务。
它补充,在上班时间内接种疫苗的工人,在充分证明已确认的疫苗接种预约时间后,不得被视为缺席。
它说,政府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出生证明应作为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的有效证明。
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考虑对某些部门强制接种疫苗,但直到现在才采取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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