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从今年3月份的菲律宾第一次封城开始,许多公司由于停工或者减少上班人数比例,要求部分不需要工作的菲籍员工停薪留职在家待业, 直到现在可能都还没有恢复正常工作。可能很多人都觉得简单粗暴的停职留薪很省心,给员工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正常运营的理由,就不用面临辞退员工要付的分手费以及十三薪问题。
但是你知道吗?要求菲律宾员工停薪留职也是有一定期限和要求的。如果不了解的话,分分钟又会被菲籍员工告上劳工部哦。
那么停薪留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呢?最近劳工部新出了一份条例,对停薪留职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 以下是条例原文以及原文重要部分的翻译。
划重点: 1. 停薪留职不影响员工的分手费,也就是意味着将来真的面临辞退员工,裁员,停薪留职的时间段也需要算入分手费计算法则里。 2. 如果公司对员工停薪留职了,那么这段时间需要招聘新员工,需要优先考虑停薪留职的员工。 3. 雇主对员工实行停薪留职,需要提前十天在劳工部和地方部门申请报备。 解读:千万不要用“停薪留职”打发走菲律宾员工,而不久新招人入职。这样比较容易引起劳工纠纷,而且在劳动法面前,雇主需要员工“停薪留职”就不占理了。
有的华人企业目前面临破产倒闭风险,如果企业正在亏损需要及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我给老板们的忠告: 1. 停薪留职仅适用不面临倒闭,暂时减少损失,确实有些部门岗位需要暂停运营的企业。 2. 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比较大,最好优先和未满6个月的并不是特别优秀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需要等疫情结束才恢复经营,可以和员工商量以后继续重新录用的可能。 3. 如果需要解除满六个月的员工的雇佣关系,建议协商解决和协商支付分手费。 4. 停职留薪的时间段不包含在十三薪的计算法则里面。因为十三薪的计算法则是:第13个月工资=本自然年度内在职期间每月实际基本工资总额÷12。而停薪留职期间是No work No pay。没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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