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24个月或36个月,具体取决于您来自哪个国家/地区。 根据移民备忘录通告SBM-2013-003,免签国家公民可以延长逗留时间至三十六(36)个月,其他国家的可以延长逗留时间至二十四(24)个月。 移民备忘录通函SBM 2013-0032013年12月23日 服务
司法部长(SOJ)Leila M. de Lima于2013年12月23日批准了移民备忘录通告第SBM 2013-003号,该通知由移民局(BI)专员Siegfred B. Mison推荐。所述发行规定了关于延长和更新临时访客签证(TVV)的政策和指南。 允许的延长签证时间 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菲律宾移民法”(PIA)第9(a)条承认的外国人,或经修正的第408号行政命令,可以每两(2)个月延长其授权停留时间,总停留时间不超过比:
a)签证所需国家的国民二十四(24)个月;
B)三十六(36)个月的免签证所需国家的国民。 不良记录外国人 包括在无线电通信局贬损名单中的外国人应被允许延长/更新其作为临时访客的授权逗留; 但是,将它们列入贬损名单并不是因为在该国逾期居留。 延长签证的限制 以下延期/更新申请,附有宣誓书面解释,说明有效理由和/或证据以及证明文件,须经署长批准:
a)超出本条第2款规定的最长允许逗留期限的延长;
B)谁逾期居留超过六(6)个月,但不得超过十二(12)个月内不管他们逗留的最大允许时间内的外国人。 获得适当的签证/ 外国人可以在超过最长允许期限的情况下获得延期,前提是他们在延期期间获得适当的签证/许可,并且在任何特定时期内都不得超期。 超期的外国人签证 逾期逗留十二(12)个月但已超过最长允许期限的外国人可能被允许更新他们的签证,以便在十五(15)个日历日内离开该国,他们的名字可能是由专员酌情决定列入移民局的黑名单; 但专员在行使合理判决时,可考虑其菲律宾血统,医疗状况,少数群体及其他类似情况,允许此类外国人更新及延长逗留期限。 逾期逗留超过十二(12)个月的外国人,无论其逗留期限是否在最长允许期限内,或因投诉或任务命令而被视为逾期居留的外国人,不论期限如何,均应提交驱逐出境。 付款 除延期/续签费和其他费用外,有关外国人还应被要求支付经修正的第562号共和国法所规定的所有移民拖欠款。 https://www.63chinese.com 原创文章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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