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非常感谢您,我的案子标的额那么小,您还是那么尽心尽责!”近日,李某将一面绣有“维护正义,高效办案”的锦旗送到了蔡甸法院奓山法庭承办法官的手里。
2023年,李某联系武汉某汽车公司商量购买二手车事宜,并于2023年5月按照约定支付订金1000元。2023年11月,李某在店里看车时发现车况与宣传不符,于是在了解了30分钟后离开。武汉某汽车公司向李某承诺不满意即可退款,但后期联系其退款却遭拒绝。2023年12月,李某拨打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投诉电话要求武汉某汽车公司退还订金,但武汉某汽车公司并未按照承诺在一个月内退款,李某无奈诉至法院。 “先给我道歉,我就还钱,李某有错,我也要起诉他!”原来,经过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后了解到,李某为了催武汉某汽车公司退还订金便向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发送轰炸信息,其中不乏一些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家人的负面言论,让对方心里也气愤不已。 “案子要想彻底解决,不仅要捋顺案子,更要把当事人的心捋顺,心里的疙瘩解了,气儿顺了,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考虑到李某和武汉某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原系朋友关系,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分析诉讼风险和成本,尽可能缓和矛盾,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互谅互让。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都认识到了各自的过错,放下分歧,达成庭外和解,武汉某汽车公司退还李某订金1000元,李某当场撤诉,这起历经一年的纠纷仅用时几天就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赞许,更是蔡甸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原则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小案不小办”,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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