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传入中国的时间大致在明朝万历年间。据说最早的路线从吕宋,也就是现在的菲律宾由福建一带的水手带回来的。那时,欧洲吸食烟草已经非常普遍,菲律宾正被西班牙统治,烟草传进起来的路线应该是有道理的。 明朝姚旅《露书》中写道:“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用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且可避瘴气。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据说菲律宾的烟草传入中国前,先传入日本,日本人不仅称呼“淡巴菰”,也称“烟”,可能源自吞云吐雾状,最后烟的名称又从日本传到中国,变成了人们日常的叫法。 烟草进入中国后,普及的速度非常快,不仅来自于烟草自身带有的独特感官刺激,还有价格不高,吸食方便的优势。到了清朝时,不分男女老少统统都在吸食。康熙年间,阮葵生在《茶余客话》中写道:“烟草一名相思草,初出吕宋,明季始入中国,近日则无人不用。虽青闺稚女,金管锦囊与镜奁牙尺并重矣”,可见当时的盛行! 烟草传入中国,最早只在浙江、福建等地种植。清朝时吸食者如此众多,烟草种植自然会成为一种产业。不仅江南一带种植,西北地区的陕西山西,东北地区也开始大面积的种植,甚至出现与其他农作物争地的情形。清代著名学者方苞给乾隆的折子上曾经描述:“以臣之所目见,江南、山东、直隶上腴之地,无不种烟,而耳闻于他省亦如之。”这有点像后来鸦片传入中国的情形。西北地区农民都在种植利润高昂的罂粟,可是一旦当地遇到重大天灾,如旱灾、水灾,立即因缺粮陷入饥荒。朝廷虽然限制烟草种植,但是还是挡不住吸食者众多的需求,以及种植户逐利的欲望。最关键,连皇帝大臣统统都在吸烟,其禁烟,如何禁的下去!最后只能变成废纸一张。
有了烟草贩运和专门的烟铺,政府就开始征收烟税。据清朝康熙年间所修的浙江《金华府志》记载,金华府所辖的金华、兰溪、东阳、永康、武义、浦江、汤溪八县,每个县都有专门“收卖烟丝”的烟户”,全府共有纳税烟户二十户,最多的烟户年销售烟丝量上千斤,当时的税额,据“康熙十九年奉文,卖酒发行糟坊每坊征银十两,收卖烟丝铺面每斤征银二厘”。 从中可以看出,清朝时烟草税并不算高。但是甲午战争之后,朝廷财政接近破产,巨额赔偿使得出现大量赤字,这时,政府开始寻找各种税源,烟草征税想当然的成为其中之一。 《马氏文通》作者马建忠明确提出“寓禁于征”的烟税主张。他曾经给李鸿章写过一封建议书,里面写道:“水烟、旱烟,饥不可粟,寒不可衣,前明本在例禁。近日吸者,不论男女,十有六七。统计天下户口,大县不下百万,中小者不下五六十万,今从至少科计,每县吸食以十万人计。”他对每个吸烟者每天征烟税半个铜钱,全年全国可征收烟税二十万串铜钱。这相当于对待鸦片烟一样的做法其实很难实行下去,最后李鸿章并未听从他对建议。 不过,李鸿章的继任者,直隶总督袁世凯面对辖区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上任第二年便提出烟草的“重征”政策。他写给朝廷的折子里说道:“臣思烟酒为民间嗜好之物,无关养生本计,因拟定捐章,奏明设局,试办数月以来,解征之款,已有十数万两。如能逐渐推广,通年所入,当可集成巨款,且实有裨国计,无害民生。” 袁世凯的措施,对于充盈财政,又能占有道德高地,受到很多朝中官员的支持,随后,清廷便开始大范围的实施烟酒税,从此,烟草税成为历届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 其实,现在看来,所谓“寓禁于征”,“禁”未必做到,但是“征”却贯彻得相当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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