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泰国政府公报网站发布了一份由总理佩通坦签署的关于“2024年禁止销售酒精饮品日期”的公告文件,并称此次公告的调整是为了更加符合目前具体情况的变化。
与此同时,上述修改以2008年酒精饮品管控法作为依据,且佩通坦总理在听取了泰国国家酒精饮品政策委员会的建议后,特此发布如下公告:
首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其次,公告取消了2015年2月5日泰国总理府办公室关于禁止销售酒精饮品日期的公告(原公告),并正式宣布任何人不得在万佛节、卫塞节、三宝佛节、入夏节、解夏节期间出售酒精饮品,有国际航班服务的机场内为乘客提供服务的建筑内销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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