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报导,三兄弟薛绍文、薛绍发和薛绍添在2011年至2016年之间,通过非法万字票网站,经营非法万字票收注活动。该非法集团雇有上百人,警方2016年11月成功捣毁这个集团,当时有49人落网。
三兄弟与多个同伙经营至少两个下注网站,组织人物犹如“金字塔”的多层结构,共有四大阶层及三个支部。各支部都有一个领队、一个跑腿和多个代理。
被告施财发是其中一名跑腿,且与薛绍发是连襟关系。被告作为组织跑腿,职责是向各代理分发奖金、收取赌客的赌注以及各代理结清赌博账户所支付的支票,再将个别支票交给三兄弟。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1年被薛绍发招揽做跑腿,负责把收回来的钱存入薛绍发掌控的银行账户,或面对面把钱交给对方。作为交换,被告每个月获取2500元(约8587令吉)薪水。
被告还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开始帮薛绍添和薛绍文做跑腿。薛绍添会在每年农历新年给被告3000元(约1万0305令吉)的红包作为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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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绍文则每个月给被告2000元(约6870令吉)薪水,并于2014年至2016年,每年农历新年给被告额外3000元红包花红。
根据调查,被告与三兄弟之间的交易持续至2016年11月27日,即他被警方逮捕为止。期间,被告一共赚取了28万8000元。
经手不法款项超过3430万被告经手的不法款项超过1000万元(约3430万令吉)。
调查也揭露,被告从2013年1月3日至2015年1月26日,一共将1123张支票存入薛绍文的银行账户,期间总交易金额达814万2729元7角9分。
2015年2月5日至2016年11月24日期间,被告将526张总值315万673元1角9分的支票存入薛绍文的银行账户。
2016年11月27日,被告因涉嫌触犯远程赌博法令,于住家单位被逮捕。警方在单位起获一个装有5万7418元的黄色袋子、一个装有2万元的白色信封、一个装有2万7077元的白色袋子和三台手机等物品。
被告向警方承认,这些现金是组织通过本地远程赌博服务获得的非法收入。
法官:被告让组织顺利运作法官指出,尽管被告不是头目,但也不仅仅是行政人员。
他指被告是受三兄弟信任的家庭成员,肩负重大责任。被告的角色使组织顺利且长期运作,他也从中获利。
据早前报导,薛绍文在2022年认罪后,被判坐牢9年8个月又两周,罚款62万元(约213万令吉)。薛显添同样在2022年认罪后,被判坐牢4年半和罚款14万1000元(约48万令吉)。
薛显添的妻子王彩珊也涉案,每周两次开车送其中一名跑腿进马来西亚收注,以此“赚取”更多家用。她的案件展期过堂。
薛绍发的案件仍待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