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关心的马某某,身份正式揭晓!新华社5月3日晚发文披露了案件的一些详细情况。网上的各自猜测,各种段子,可以停一停了。大家关注马某某的案件,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马某某是个37岁的IT男 据新华社报道,马某某1985年出生于浙江温州,被刑拘前在杭州一家科技公司研发部担任经理。 由此看来,37岁的马某某应该受过高等教育,有专业技能,在科技公司也谋到了不错的职位。但是他和一般IT男似乎不太一样,他在境外敌对势力的煽动下,政治野心膨胀。
二、马某某幼稚而疯狂 马某某竟然在境外敌对势力的洗脑之下,将境外活跃敌对分子视为“人生导师”,在其渗透影响下逐渐形成顽固的反政府思想。他蚍蜉撼大树,自不量力,其终极目标是颠覆国家政权,着手制定反宣纲领,发表所谓“独立宣言”,甚至筹备成立“大陆临时国会”,委托有关人员制定所谓“法律制度”,宣称要“借助境外的力量推翻中国政府”。 其实,他在他的“人生导师”眼里,充其量只是一个翻不起大浪的炮灰而已,而他竟然把自己真当成个人物了。他的所作所为,14亿人会答应吗?真是幼稚到极点,疯狂到极点。
三、马某某把黑手伸向青年学生 据新华社报道,2022年3月以来,马某某利用互联网专业特长,匿名创建网络群组,肆意歪曲捏造事实,极力传播各类谣言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更是将青年学生群体作为主要蛊惑煽动目标,鼓动学生参与抹黑祖国和民族的活动。 他和他在境外的“人生导师”,将黑手伸向青年学生,狼子野心何其毒也!他们想忽悠不谙世事的青年学生跟他们走,上他们的当,不仅自毁前程,还祸害国家。
但是,这样的阴谋注定不会得逞,国家的发展大家都看在眼里,绝大多数人谁会相信他们造谣抹黑的鬼话?现在学校的思政课也非常受到重视,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决定,他们那一套不会管用的。最多忽悠极少数像马某某自己这类的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注定不会有好下场。 四、马某某涉嫌的罪名及法律后果 马某某不仅屡屡扬言其终极目标是颠覆国家政权,而且有很多具体的不法行为,“内奸”行径非常恶劣,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据新华社通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对马某某开展调查,必将全面查清其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理。
根据现有信息,马某某的行为,在大的类别中,涉嫌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但是未来查清具体案情后,应该会进一步定性,来看刑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消息,马某某很有可属于首要分子,而且情节还比较恶劣,有律师分析,他有可能将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
五、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不容忽视 马某某就是在浏览境外网站过程中被拉下水的。据新华社通报,长期以来,马某某在网上接受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洗脑”。这说明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各种途径尤其是互联网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一刻也没有停过,他们在中国国内寻找“以华制华”的工具,妄图危害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图谋,一刻也没有放松。我们始终要保持警惕,对这种行为要严防严打。
同时,也要严正警告类似马某某这样的人:任何企图损害国家发展利益、危害国家安全、背叛祖国和民族的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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