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昨天维持了初审法院2016年对一名酒吧老板无期徒刑的裁决。
嫌疑人名叫西莉亚·布卡灵·德拉克鲁兹,该嫌疑人涉嫌在 2014 年招募了两名未成年人工作并强迫她们卖淫。
根据 2003 年《反人口贩运法》第 9208 号共和国法第 6 条,她因两项违反人口贩运罪被判处两项无期徒刑,并处以 200 万比索罚款,以及向两名未成年受害者每人支付 50万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和 10万比索的惩戒性损害赔偿。
据悉,为了调查这一事件,两名警察冒充酒吧顾客,随后,嫌疑人以1000比索的价格让两名未成年人为他们提供性服务。
在被判下无期徒刑后,嫌疑人不服判刑上诉到最高法院,请求无罪释放。但最高法院拒绝了她的请愿。
法官表示:“两名受害者作证说,作为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他们被被告(德拉克鲁兹)聘请为男性顾客提供贵宾服务,其中涉及与他们发生性关系以换取金钱。被告与客户进行交易,并在支付服务费后,指示他们前往位于餐厅酒吧二楼的贵宾室与她们发生性关系。
但是这里需要值得强调的是,并不要求与受害者发生实际性关系来维持对贩运的认定。
即使没有发生性交,犯罪也被视为已完成,因为仅仅交易就完成了犯罪。只要被告为了既定的剥削目的(包括卖淫)而引诱、引诱或雇用受害者或运送他们就足够了。
贩运罪的罪魁祸首是‘征募或使用同胞进行性剥削的行为,无论是否同意。’
确实,虽然未成年受害者与警察之间没有发生性接触,但这不会影响被告的刑事责任。使人口贩卖罪达到最高点的是,被告与警察进行交易,并向私人投诉人兜售性交易以换取金钱。
“鉴于被贩运者是儿童这一既定事实,该罪行也被定性。综上所述,上述所有内容都支持这样的结论,即被告对两 (2) 项合格贩运人口罪的罪行已被证明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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